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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2日

转发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安全培训执法几点做法的通知

发 文 号:人事函〔2015〕98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发布日期:2015-06-2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转发
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安全培训执法几点做法的通知
人事函〔201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2014年全国安全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以来,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积极推动安全培训五个体系建设,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安全培训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河北省安全监管局注重强化安全培训执法监督检查,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六必查”,对培训机构坚持“六必查”,对企业坚持“十必查”,对安全培训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十必罚”,对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内容作出硬性规定,抓准了安全培训执法工作的着力点,是对安全培训监管方式的积极探索。
现摘选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安全培训执法工作几点做法转发你们,望认真学习借鉴。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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