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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2日

关于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科技〔2016〕29号
发布单位: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
发布日期:2016-04-0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
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附后)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6年5月14至21日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监机构要按照国科发政〔2016〕101号文件要求,以“创新引领,共享安全”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
二、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矿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一步普及安全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为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平安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三、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4109;电子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附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
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2016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201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时间定为5月14-21日。主题为“创新引领共享发展”。寓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为全国各族人民共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主要要求
2016年科技活动周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鼓励社会各界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宣传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展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业企业,振奋人心的国防科技成就,彰显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水平,增强公众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内容丰富、互动参与性强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面向未成年人、城乡劳动者、老年人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科普力度;针对科技热点问题和前沿科学进展,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实践。
3.开放优质科技资源。推进国家大科学装置、重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各类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成为常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普及应用;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流动式科普设施重点向边远地区、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服务,满足广大农牧民对科技的迫切需求。
4.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使人们的生活更明白、更自信;培育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使用准确严谨、通俗易懂的科学语言,开展形式多样、活泼有趣的科普活动。重视开展双语科普活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科学素养。
三、有关事项
1.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2.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6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6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重视科普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创办电视科普节目。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请将科技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及时提供给中国科普网(联系人:王飞;电话:010-57713077;邮箱:brucewang777@163.com)。
4.做好活动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6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6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于6月10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各地上报材料由地方科技厅(委、局)负责汇总填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地方和部门提交的材料,参照媒体报道情况,评选2016年度全国科技活动周优秀项目和人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5.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邱成利
电话:010-58881772,58881781,58881767
信箱:kjhdz@most.cn传真:010-58881766
地址:100862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中央宣传部宣教局  田哲
传真:010-63095411
中国科协科普部   吴小林
传真:010-68571886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1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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