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
工作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总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定于2018年2月上旬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及尾矿库治理工作经验,对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法治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尾矿库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月5-6日,会期一天半,2月4日报到。
(二)地点:成都博瑞花园酒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办阳光大道11号;联系人及电话:钟德美,18681252200,028-84839888,84839502)。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主要负责人。
(二)内蒙古赤峰市、辽宁朝阳市、安徽铜陵市、山东临沂市、河南三门峡市、湖北黄石市、湖南张家界市、广西河池市、四川攀枝花市、贵州贵阳市、云南红河州、陕西渭南市、甘肃陇南市等13个重点市(州),及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等3个县(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三)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矿产资源开发或矿山安全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人事司(宣教办)及应急指挥中心,总局宣教中心、培训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安科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信息研究院、华北科技学院负责人各1人。
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保护杂志社记者到会采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本地区有关单位并统一组织报名,请各单位于1月30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联系人及电话:高蕊,010-64463216<带传真> )。
(二)会场及交通有关事项请联系四川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何欣洋,13982179505;付霞,18980031853。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