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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31日

关于召开全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急厅函〔2018〕41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5-29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
全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8年6月6日至7日,在上海市召开全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华山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17年以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分析2018年以来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事故教训,剖析存在问题,深入推进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扭转冶金有色行业事故多发势头,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5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二)地点:宝钢集团宝山宾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电话:021-66890888,18616878955)。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专家各1名;有关中央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各1名;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冶金(含铁合金)、有色骨干企业负责人各1名(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1)。

邀请中国应急管理报社、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国冶金报社记者各1名到会采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冶金(含铁合金)、有色骨干企业负责人参会。

(二)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报送应急管理部(联系人及电话:王振永,010-64463763、64463753<传真>)。

(三)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请严格按照代表名额参会,不接待超员。

附件:

1.参会单位名单  

2.会议代表回执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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