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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26日

关于给予逯乐进等25名同志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监督局等2个集体奖励的决定

发 文 号:应急〔2023〕39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
发布日期:2023-04-19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022年6月至9月,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底线思维,精准聚焦“钢8条”“铝7条”“粉尘6条”,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排查三类重大隐患6250项并实施有效整改,企业管控重大风险的基础水平明显提升,对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良好收官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结合部级督促指导和各地区推进落实情况,江苏、山东、河北、广东、浙江、天津、吉林、福建、重庆、宁夏等省(区、市)工作组织有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他们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务求实效,为高质量完成“百日清零行动”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应急管理部组织评选出了“百日清零行动”10个典型执法案例,一批监管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严格执法,有效整治了一大批问题隐患,有力提升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为奖励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工作,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百日清零行动”组织实施、执法检查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逯乐进等25名同志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监督局等2个集体给予奖励。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巩固深化“百日清零行动”成果,继续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个人奖励名单

 2.集体奖励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23年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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