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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5年09月28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废止]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no格式

[ 注:本内容已废止,请搜索最新内容]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5-09-28
实施日期:2005-11-01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三)砂、石常规检验;

  (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五)简易土工试验;

  (六)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七)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附件二: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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