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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13日

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22-08-01

2022年3月8日,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7月25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7月26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微山金源煤矿,目前停产超过6个月。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 2022年3月8日起将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降为三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5日起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6日起将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山东省能源局于2022年7月24日起将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微山金源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

现将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变化情况予以公告。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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