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业安全与作业技能
1、低压电器设备与线路安装;
2、常用安全用具使用;
3、常用测量仪表使用;
4、低压电气设备运行、操作与维护;
5、低压作业安全措施;
6、低压电器事故判断及处理;
7、触电救护。
(三)电业作业规定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部分);
2、低压作业规程与制度;
3、供用电有关规定。
第九条高压电工培训考核范围,除包括本大纲第八条内容外,还有:
(一)电气理论知识
1、电路及电磁场理论;
2、常用高压电气设备工作原理、构造、功能及选择;
3、电气测量及仪用互感器;
4、电力系统运行知识;
5、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
6、过电压防护与接地;
7、电子学基础知识。
(二)电业作业技能
1、高压电气设备安装;
2、高压电器设备运行、检修与维护;
3、高压电气事故判断及处理;
4、高压试验及继电保护校验;
5、作业安全组织及技术措施;
6、测量仪表使用;
7、安全用具使用;
(三)电业作业规定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运行、检修、试验规程;
3、安装及验收规范;
4、现场作业制度;
5、调度规程;
6、供用电有关法规。
第十条特种电工的培训考核范围,除应满足本大纲第九条规定外,还应根据作业的特点由各省电力部门自行增补特种作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