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检知识
①、定检有关规则、方法;
②、编制检验工艺、方案;
③、缺陷评定及处理措施;
④、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3)、监检知识
①、有关设备制造工艺、过程;
②、监检有关规则、方法;
③、质量保证体系;
④、监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判断、处理。
(二)评片主要考核检验人员对射线底片中缺陷检出及运用标准准确评定的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为合格。
(三)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在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基础上进行。检验员理论考核合格,从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参与完成与申请项目对应的基本数量(包括定检、监检)的检验工作,经二名检验师在其《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评表》(见附件二)签署意见后,由发证机构审核发证。基本检验数量为:
1.锅炉检验员GL:参与完成额定蒸汽压力≤2.5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检验30台次以上;
2.压力容器检验员RQ:参与完成第一、二类压力容器检验30台次以上;
3.气瓶检验员QP:参与完成气瓶检验150只(申报产品监督检验项目的,其产品监督检验数量为一批)以上;
4.医用氧舱检验员YC:参与完成医用氧舱检验10台次以上;
5.压力管道检验员GD:参与完成工业管道(限设计压力<10Mpa;输送非极度危害介质;设计压力<4Mpa,且设计温度<400°C输送介质为可燃、有毒流体)、公用管道检验5KM以上;
6.起重机检验员QZ:参与完成桥、门式起重机、建筑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卸桥、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之中3种类起重机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起重机检验各5台次以上。
7.电梯检验员DT:参与完成客梯、货梯(或客货电梯)检验各15台次以上,其余种类电梯检验各5台次以上。
8.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CJ:参与完成汽车、叉车、电瓶车等3种类以上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各5台次以上。
9.架空索道检验员SD:参与完成客运或货运架空索道电气或机械部分检验20台次以上。
10.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员YJ:参与完成滑行车类、旋转运动类、对岸览车类、赛车类、单轨车和小火车类、水上娱乐项目、其它无动力娱乐项目之中4种类以上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游艺机和游东设施检验各5台次以上。
11.防爆电气检验员FB:参与完成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仪表和防爆照明灯具检验各10台次以上(不得少于3种)。
第二十九条报考检验员资格的人员,应考项目考核合格后,二年未能参与完成本规则第二十八条(三)款规定数量的检验工作或检验师未签署意见,考核成绩作废。
第三十条检验师进行理论知识(包括综合、定检、监检知识)、口试答辩考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师须加试评片考核(持RTⅡ级以上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可免评片考核)。压力容器检验师须加试医用氧舱知识考核(持医用氧舱检验员资格的免试)。申报含型式试验项目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的人员须在理论知识、口试答辩考核中加试型式试验的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