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技监锅字[1999]27号
关于公布1998年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抽查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海南省、云南省技术监督局:
为检查国家标准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贯彻实施情况,经我局同意,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和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98年四季度对在国内主要燃气具市场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此次共抽查六十家钢瓶制造企业的产品,其中16家钢瓶制造企业使用非气瓶用钢板制造钢瓶;5家企业的钢瓶容积不合格,1家企业的钢瓶最小壁厚不合格。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使用非气瓶用钢板制造钢瓶的企业
企业名称──────────────注册商标
1广东粤海钢瓶厂──────────粤海牌
2广东汕头华信压力容器厂──────华信牌
3山东青岛钢瓶厂──────────青安牌
4山东潍坊化工机械厂────────风筝都牌
5山东潍坊市煤气用具厂───────太平洋牌
6山东荷泽高压容器厂────────花王牌
7山东淄博沂源压力容器厂──────鲁峰牌
8山东潍坊市红旗钢瓶厂───────红旗牌
9山东沂南昌荣钢瓶厂────────沂河牌
10浙江苍南钢瓶厂─────────玉苍牌
11浙江嵊州钢瓶厂─────────容力牌
12江苏启东钢瓶制造实业公司 无
13江苏南通华鼎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华鼎牌
14江苏武进钢瓶厂─────────天宁牌
15江苏宝应液压件厂────────宝菊牌
16江苏扬州第一压力容器厂─────万福牌
二、钢瓶容积不合格的企业
企业名称──────────────注册商标
1江苏南通华鼎压力容器厂──────华鼎牌
2江苏宝应液压件厂─────────宝菊牌
3江苏姜堰市水利机械厂───────海龙牌
4山东潍坊市红旗钢瓶厂───────红旗牌
5安徽金利达压力容器厂───────金利达牌
三、钢瓶最小壁厚不合格的企业
企业名称──────────────注册商标
唐山旭源燃气用具有限公司──────神蝶牌
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国家标准GB5842-1996,上述所列产品属不合格产品。
抽查结果表明,使用非气瓶用板的问题非常严重,占被抽查企业的26.6%。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国家标准有明确规定,有关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仍然顶风违法,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制假制劣,在社会上和行业中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必须清除假冒伪劣钢瓶,严肃整顿液化石油气钢瓶市场。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要求各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本辖区内的钢瓶制造企业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对驻厂实施监督检查的锅检所,责令书面检查,提出改进措施。知情不报,失职失察,情节严重,屡犯不改的要停止或取消监检资格。
此次抽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山东、江苏以及广东、浙江省,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对查出问题的企业和负责监检的锅检所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于6月1日前书面报告我局。
各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抓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和检验站职能和作用,依靠气瓶站和气瓶经销单位、用户,采取措施,拒绝使用不合格气瓶,制止不合格气瓶销售和流通。
我局今年内将针对目前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的低价倾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严重滑坡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顿治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将另文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