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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0年06月15日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等九项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发 文 号:2020年第38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20-06-03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6届会议以第MSC.402(96)号决议通过了《救生艇和救助艇、降放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保养、彻底检查、操作测试、检修和修理的要求》,以第MSC.403(96)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修正案,以第MSC.404(96)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修正案,以第MSC.405(96)号决议通过了《2011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加强检验程序规则》修正案,并以第MSC.406(96)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上危险品规则》修正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3届会议以第MEPC.305(73)号决议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禁止载运用于燃烧以推进或船上操作的非合规燃油)。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4届会议以第MEPC.314(74)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I、II和V修正案(电子记录簿),以第MEPC.316(74)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电子记录簿和冰区加强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规则),并以第MEPC.317(74)号决议通过了《船用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

依照《安全公约》相关规定,第MSC.402(96)号决议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第MSC.403(96)号决议、第MSC.404(96)号决议已于2019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第MSC.405(96)号决议、第MSC.406(96)号决议已于2017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依照《防污公约》相关规定,第MEPC.305(73)号决议已于2019年9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第MEPC.314(74)号决议、第MEPC.316(74)号决议、第MEPC.317(74)号决议已于2020年4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和《防污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3日

文档附件:

  1. MEPC.305(73)英.pdf

  2. MEPC.305(73)中.pdf

  3. MEPC.314(74)英.pdf

  4. MEPC.314(74)中.pdf

  5. MEPC.316(74)英.pdf

  6. MEPC.316(74)中.pdf

  7. MEPC.317(74)英.pdf

  8. MEPC.317(74)中.pdf

  9. MSC.402(96)勘英.pdf

  10. MSC.402(96)勘中.pdf

  11. MSC.402(96)英.pdf

  12. MSC.402(96)中.pdf

  13. MSC.403(96)英.pdf

  14. MSC.403(96)中.pdf

  15. MSC.404(96)英.pdf

  16. MSC.404(96)中.pdf

  17. MSC.405(96)英.pdf

  18. MSC.405(96)中.pdf

  19. MSC.406(96)英.pdf

  20. MSC.406(96)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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