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到2025年,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 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领域的行业法律法规,特别是将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贯彻,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主要对象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任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院校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作为交通运输系统院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院校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引导院校师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院校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把宪法纳入院校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健全师生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进院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
(四)丰富内容方式。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打造普法精品内容。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律内涵,扩大社会参与。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五)强化指导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具体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