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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

发 文 号:交办运〔2023〕56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09-22
实施日期:2023-09-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镇江、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合肥、芜湖、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洛阳、武汉、黄石、长沙、广州、深圳、珠海、南宁、三亚、成都、贵阳、昆明、红河、文山、西安、兰州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石家庄市轨道办,东莞、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建设局,部科学研究院,部法制司、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科技司、应急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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