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法律规范>> 行业法规>> 水利>>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30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 文 号:办运管函[2020]250号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日期:2020-04-21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由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堤防、水闸相继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堤防、水闸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现就加强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当前正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水利工程备汛防汛的关键时期,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堤防、水闸安全运行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将安全度汛工作抓实抓好。要严格落实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责任,逐个工程落实地方政府的防汛行政责任、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和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堤防、水闸工程管理单位细化实化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落到实处。对于管护主体不落实或不明确的,要督促尽快落实有关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确保工程运行有人管,安全责任有人负。

  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针对运行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及时开展维修养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对于堤防工程,要加强对堤身、堤岸防护工程、防渗及排水设施、生物防护及管理设施等养护修理,保证工程完整和安全运行。对于水闸工程,要规范调度指令下达程序,按照调度指令和控制运用计划进行运用,严格执行闸门操作规程,避免上下游水位陡涨陡落。在水闸放水、停水、调整流量以及排放冰凌前,应及时向有通报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提前向下游发出预警信息,按规定做好预警检查等有关工作。要严格落实闸门操作运行值班制度,闸门等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有闸门运行管理人员值守,保证工程运行安全。

  三、扎实做好工程度汛准备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堤防、水闸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度汛责任,深入开展汛前检查,认真做好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近期出险堤段、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堤段、病险水闸等工程的巡视检查和管护工作,严格落实病险水闸限制运用措施。要加快推进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等项目建设进度,对于确实不能满足度汛要求的,要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工程度汛安全。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与相关防汛部门、水文部门和应急部门等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共享工情、水情、雨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和应急通讯设备等器材,保持防汛道路良好通畅。

  四、大力强化工程运行应急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堤防、水闸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隐患、险情、事故等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工程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安全管理等应急预案,根据工程运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险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涉及下游群众和保护对象安全的,要做好与当地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明确预警方式和群众转移路线。遇有暴雨洪水和不利运行工况时,要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