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水利部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10个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水利部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1 | 水规计〔2022〕239号 | 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 | 水移民 〔2019〕365号 |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3 | 水移民〔2019〕400号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4 | 水监督 〔2022〕418号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监督规定的通知 |
5 | 水监督 〔2019〕217号 |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
6 | 水监督 〔2019〕123号 | 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 |
7 | 水监督 〔2019〕123号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
8 | 水监督 〔2019〕139号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
9 | 水监督 〔2019〕139号 | 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
10 | 水监督 〔2021〕222号 |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