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 文 号:管四函〔2013〕2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发布日期:2013-07-16
关于征求《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
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管四函〔201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7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带传真)
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