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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发 文 号:国家消防救援局
发布单位: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我部就《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收到意见162条,均为有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范围相关意见12条、备案管理相关意见26条、设立地点相关意见24条、内容管理相关意见29条、未成年人相关意见23条、安全生产相关意见18条、职责分工相关意见11条、政策过渡期相关意见5条、其他意见14条,其中采纳33条,部分采纳65条,未采纳64条。相对集中意见建议不采纳原因包括:

一、规范范围相关的相对集中意见:应区分“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两类场所,并进行区别管理(6条)。不采纳原因:“剧本杀”“密室逃脱”都是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角色完成任务的活动,都属于体验类文化娱乐活动。

二、备案管理相关的相对集中意见:剧本内容监管不应由店家备案,将备案主体从剧本杀店改为剧本研发发行公司(7条)。不采纳原因: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已对盒装剧本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不仅包括剧本还包括场景、装修、服装、道具等内容。

三、未成年人相关的相对集中意见:对未成年人的限制不合理,应取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规定(13条)。不采纳原因:为与线上剧本娱乐APP即“网络游戏”相关要求做衔接,同时参照游戏游艺场所相关规定制定要求。

四、职责分工相关的相对集中意见:相关部门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监管的职责分工有异议(11条)。不采纳原因:由于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关职责分工情况已经几部门多轮商议,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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