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地位,解决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在安全生产当中职责问题,解决了安全生产在企业经营中长期存在的摆位与落实问题,再次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重表面、轻基础,重眼前、轻长远,重速度、轻质量,重效益、轻安全,重产出、轻投入,重处置、轻预防,对安全生产工作人们仍是说的多,做的少,习惯于开会强调安全,把安全生产寄希望于平时磨叨和提醒,总认为没有发生事故就等于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了。
这是企业当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通病和顽疾。这些通病和顽疾既源于安全生产法制机制的不完善,更源于安全生产的摆位与落实长期不能得到解决,人们在思想深处还不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重要性。
如今新安法的颁布与实施,为我们解决了安全生产在企业的摆位与落实问题。作为企业的负责人应该抓住新安法颁布与实施的良好机遇,主动学习新安法的各项规定,建立以人为本的法治思维,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与落实问题,做一个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领头人。
一是把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本单位已形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脱胎换骨”式的创新,把安全生产管理融入企业经营决策及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赋予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更大的权限与职责,让安全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工作。将来无论在引进设备,招聘人才,还是开展基建项目都应把职工的安全培训、业务培训、安全设施、安全投入考虑在内,使安全管理处于企业经营过程的前端位置。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审批制度。企业所有的单体工程设计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审批,强迫设计人员细化每个环节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何控制风险,消除风险,通过工程进度和步骤,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指导书。提高企业单体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融入到企业生产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做到事事、时时、处处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将企业所进行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责令安全管理部门对其生产任务进行登记备案,事先了解其任务的性质、种类、规模、工艺流程和所需人员数量,对其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为先。
四是在安全投入方面要做到全覆盖。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如果安全投入不到位,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就失去了最起码的物质条件。没有物质条件作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就等于空谈。当前安全投入不足,不到位仍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作为企业负责人应积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加大对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安全工程、安全器材、劳保用品的投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物资保障能力。
五是把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最基本和最关键的要素,着力引导人、帮助人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素质,养成安全习惯,提高安全系数。
企业就像在大海里乘风破浪的大船,只要运营,就会与风险相伴,安全非常重要。作为企业里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管理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名职工,都有为企业这艘大船安全护航的使命与责任。随着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我们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搞好企业的安全工作已经不单单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已经升上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安全管理的使命与责任。所以作为企业负责人应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文化教育,培养职工安全管理的使命与责任感,提高全员抓安全的积极性。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企业要想实现长久安全,本质安全,永久安全,企业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亲力亲为,作一个安全生产的领头人,以自己亲手抓安全的形象,带动全体员工抓安全,抓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