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海上运输业的发展,船舶的事故数量也越来越多,其中船舶失火和爆炸的事故就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究其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由于货物在船上积载不当引起货物燃烧爆炸,从而引发船舶火灾。由于目前海上运输的货物品种极其繁多,且性质各异,特别是危险品运输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加上化学工业迅速发展,被海上运输定级为危险货物的化工产品占海上运输量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由于其性质复杂,潜在危险性大,给海运业增添了不少困难。这些易燃易爆货在积载、装卸、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即会酿成船舶火灾,因此要做好船舶的防火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对所装运的货物性质有详细的了解,从而做到合理积载。
2 易产生船舶火灾的货物种类及性质
目前在船舶运输的货物中,易产生燃烧和爆炸的主要有危险货物,包括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氧化剂等以及在运输和保管时须遵守许多防火安全措施的易燃物品(如棉花、草织品、竹制品等)。虽然有很多货物我们了解它们的一般特性,但有些货物有时因用途改变了,或者由于制造厂商改变了,就有必要进一步对它们进行广泛详尽的深入调查研究。有很多原装产品,不管其品种,只要其结构稳定,就能保证运输良好,然而对于有些货物(如油渣等)如果所含水分或油分没有达到安全运输的程度,就很容易引起货物发热而自燃。
值得一提的是运输中越来越多的不同品种的危险化工品,很多属于易燃易爆品,且独特的性质往往不明确,而且主要以零散桶装的方式依靠普通杂货船承担远洋运输以解决专用船的不足,因而引起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妥善装载,防止货物着火的问题更加显得重要。
有时虽然船上是按照正常的方法装载货物,没有任何明显的违反诸如《国际危规》的要求,但在装货过程中还是常常发生火灾和爆炸事件,这主要是由于不了解此类货物的确切性质,特别在有些情况下,由于危险标签不正确和托运人提供货物的情况不能正确揭示当这些货物与某些其他化工品或有机物质装在一起的时候的潜在危险性质,结果把一些不能相容的货物误装在同一货舱里,以致引起火灾和爆炸。
由此可见,了解货物的性质对防火极其关键。在危险货物中,氧化剂是属于性质较难掌握的一种,据有关资料记载,经常有承运氧化剂的船舶因为装载不当,发生了多起货舱起火事件,其原因是有些氧化剂在和很多种有机物接触时会产生自燃现象,特别是在摩擦生热的情况下更易如此,例如,氧化剂与糖、面粉等的混合物都是易于点燃的危险品;有些容易起反应的氧化剂,当它们接触到沾满油污的垫料,在恶劣天气下由于货物与货物之间的移动,相互摩擦,就会加速发热,到达一定温度条件下即自行分解,放出大量热量或氧气,接触到有机物等就会引起火灾,但是《国际危规》中并没有禁止这些氧化剂和有机物混装在一起。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有些种类的化学品,在远洋运输过程中可能会自动分解,导致灾难性船舶火灾特别是只要向这些化学物品中哪怕是极少量的部分里加进一点点水,就可能会产生足够的发热反应而酿成一场大火。因此如果船舶同时承运几种不同品种的化工品时,若船长对此没有足够的把握,在接受承运或具体配舱及装载时就应听取专家顾问的意见或从发货人那里求得更多的资料。
另一类易引起火灾的是海上运输中常见的易燃固体,有相当多的人误以为符合《国际危规》中的危货分隔表积载,即认为安全措施已做到家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盲目的,是对国际危规的误解,是产生船舶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易燃固体虽同归一类,但各有各的特性,在运输中如果疏忽这一点就不会采取符合各自特性的特殊安全措施。有些易燃固体由于包装的原因会使其性质发生变化,如铝银粉原属4.1类易燃固体,但是如果其包装不良或破损使其直接暴露于外就会成为4.3类遇湿产生可燃气体发热自燃的物质。
此外,除了上述提到的危险品外,对于诸如纤维材料(如棉花、黄麻等)的装船配载同样要特别小心,这些纤维品虽然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自发性燃烧,但若装载不当,万一被油污染,特别像菜油性质的油类,就会容易引起燃烧。
3 妥善装载,防止着火
为有效防止的控制船上失火问题,船上在接受货物承运及装船配载方面应给予极大关注,须十分谨慎小心,妥善处置,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在接受承运时,首先必须充分了解货物的理化特性、运输和保管条件,要认真核对货主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理化特性、所属类型、包装数量、积载要求、消防急救措施及对运输管理的要求等,对性质不清的货物,必须搞清其性质,必要时征求专家意见,在装运前须认真检查包装和标志,对具有多种危险性质的货物,应坚持标贴副标志,凡不合要求的,应拒绝承运。
(2) 在货物配载时,必须充分注意和重视防火工作,尤其是在装卸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货物时,就在充分了解货物特性的基础上合理配载,并采取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还要严格按照《国际危规》及船舶运输危险品的规则进行操作和贮放危险货物。货舱及作业现场注意严禁烟火。
(3) 在配载装船时,应当避免将发热的货物与易自燃、爆炸的货物混装一起,并注意避免将易自燃的货物如棉花、棉织品、纸箱、木材、纸张等配在机炉舱或需加热的油舱附近并远离光源,以防烘热起火。
(4) 在运载大兽皮类货物时,配载货位应注意通风条件,以免因舱内温度过高使化物发热而自燃,在装运食糖类货物时,应注意运输过程中,由于糖中成分氧化分解出可燃气体,遇有火星便有可能着火的的危险性。
(5) 应尽量避免油类或酸性流体货物与纤维品混凝土装一起。万一无法分舱装载,积载位置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防泄漏造成污染自燃。
(6) 对于易散发气体或能产生灰尘易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的危险货,应配装在有良好通风的舱室内,装运煤炭时,在配载与装前应注意其温度,在运送和保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通风,以免高温,通风不及时导致煤气爆炸。
(7) 在装运遇水能起化学变化的危险货物时,配载装船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包装是否不严泄漏,积载货位所在舱室管系是否漏水及舱盖是否水密性能良好,以避免渗入水滴引起爆炸酿成火灾。
(8) 在静止状态下无论货物堆装得如何的良好,在海上发生货物移动的可能性是不能够完全避免的,所以对易摩擦生热着火的货物要加固绑扎,必要的话,在货物与货物之间加上衬垫,以防移动和互相撞击。
(9) 装卸过程中,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包装及有关安全规范,选择使用装卸工作操作方法。
4 结束语
防止因货物性质引起的火灾,不仅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章制度,更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要对装运的货物,特别是危险品的品种和性质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有充分的认识,只有深刻了解货物的理化性质,妥善积载,装卸和保管,才能有效地保证货物运输质量,控制和船舶火灾的发生。
防止因货物性质引起的火灾,不仅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章制度,更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要对装运的货物,特别是危险品的品种和性质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有充分的认识,只有深刻了解货物的理化性质,妥善积载,装卸和保管,才能有效地保证货物运输质量,控制和船舶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