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中发生轮舱火警的事例很少,着火多数是由刹车过热而引起的。轮舱着火最可能发生在起飞后半小时,一般在接近爬升点时发生。只要迅速采取措施,最坏的后果是在一边起落架有一个或几个轮子瘪胎的情况下着陆。飞机在滑跑中还是可以操纵的。
在接到火警讯号时,首先按下警铃切断电门,在320海里/小时或更低的速度放起落架。起落架放下并锁住以后,短暂地把起落架手柄扳到“收上”位置,使轮舱门打开。然后立即将起落架手柄板“断开”位置。当轮舱中发热的根源已经消除后,火警灯很快就会熄灭。
随机机械师应注意液压油量,如发生漏油,应将起落架保留在放下位置,随即执行液压系统不正常程序。随机机械师还应对起落架和轮舱区进行目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机长。由于主起架上的烟和火不易看到,因此,机长不应根据随机机械师所报告的“没有损坏,没有着火”,而立即决定收上起落架,否则可能造成第二次火警。如果有水,飞机应加速到320海里/小时(或0.83马赫)。
火已熄灭,刹车冷却后,注意观察轮舱火警系统。如果决定不收起落架,可将起落架手柄扳到“放下”位置,使轮舱门关闭。
引起刹车过热并造成轮舱着火的因素有:刹车片不能很好分离,发生摩擦;前次着陆使用刹车过重,而又未经足够冷却;刹车损坏等等。飞行员应该熟练掌握刹车能量限制、轮舱操纵顺序和轮舱灭火程序。
刹车过热的危险情况也能在地面发生,但是由于起落架已在放下位置,所以没有火警信号。当起落架收上时,热量集中在轮舱内的操作系统附近,若干分钟后,就可以使警告系统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