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事故现场急救,一方面要防止烧伤和中毒程度继续加深,另一方面要使患者维持呼吸、循环功能。这是两条最为重要的现场救治原则。
对化学性皮肤烧伤,应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裤、鞋袜等,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20至30分钟(强烈的化学品要更长),以稀释有毒物质,防止继续损伤和通过伤口吸收。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紫药水,不要用脏布包裹;黄磷烧伤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浸泡或用多层干净的湿布覆盖创面。
对化学性眼烧伤,一是要在现场迅速用清水进行冲洗。应使用流动的清水,冲洗时将眼皮掰开,把裹在眼皮内的化学品彻底冲洗干净。现场若无冲洗设备,可将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让眼球来回转动进行洗涤。若电石、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应当先蘸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清水冲洗。
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若为沾染皮肤中毒,应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要首先注意冲洗眼睛。若为吸入中毒,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方向移至空气新鲜处,同时解开患者的衣领,放松裤带,使其保持呼吸道畅通,并要注意保暖,防止受凉。若为口服中毒,中毒物为非腐蚀性物质时,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将毒物吐出。误服强碱、强酸等腐蚀性强的物品时,催吐反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豆浆、淀粉糊等,此时不能洗胃,也不能服碳酸氢钠,以防胃胀气引起穿孔。现场如发现中毒者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使其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在现场进行简单的急救后,一般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医院。护送者应向医院提供烧伤或中毒的原因、化学品的名称;如化学物不明,则要带该物料或呕吐物的样品,以供医院检测。
现场参与救护者应重视自身防护,如时间不长,对有水溶性毒物(氯、氨、硫化氢等),可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简单防护,有条件的可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器具。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设法阻漏,防止毒害蔓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