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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因

作者:新闻宣传司  来源:新闻宣传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5日

地震灾害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讯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因

地球,可分为三层。中心层是地核,地核主要是由铁元素组成;中间是地幔;外层是地壳。地壳并不是一块完整的岩石,而是由大小不等的板块彼此镶嵌组成的,其中最大的有七块,它们是南极板块、欧亚板块、北美板块、南美板块、太平洋板块、印度澳洲板块和非洲板块。地壳内部在不停地变化,由此而产生力的作用(即内力作用),使地壳岩层变形、断裂、错动,于是便发生地震。

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按震级大小可分为七类:超微震(震级小于1级)、弱震(震级小于3级,人们一般不易觉察)、有感地震(震级大于等于3级、小于4.5级,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中强震(震级大于等于4.5级、小于6级,可造成破坏的地震)、强震(震级大于等于6级、小于7级)、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7级)和巨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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