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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15日

1针对台风、暴雨多发区。
2为了防止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对人员造成的伤害,特制定以下预防措施:
2.1项目上场前,应与当地的气象台联系,了解当地的气候变化情况,考虑设房条件及现场布设。
2.2有专人收集当地的天气预报情况。
2.3在有可能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地区施工,应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的住宅设置进行防护,做好排水系统,对房子的顶面要加固,防止被台风袭击,尤其是现场临时住房设施。
2.4得到要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消息时,对施工机械、设备、电源、电器、要进行关闭,物资材料、工料库,生活区、办公区等特别是危爆品及临时设施采取适当防护。
2.5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特别是高空作业,在不得已进行雨天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积水应及时清除。台风、暴雨后,应对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异常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有严重危险性,应立即拆除,再重新设置。以确保安全和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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