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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4月24日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横穿马路注意事项: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5、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我国水域辽阔,人们外出旅行,会有很多机会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风浪等危险,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5、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6、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8、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9、夜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10、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11、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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