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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安全健康为先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保健医生提醒,游泳之前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否则红眼病、日光性皮炎、抽筋等毛病可能一一找上门来。  防抽筋:最多连续游2小时
  上个五一假期,黄先生和家人到省外旅游,去到一个海边浅滩处,和风吹拂,远山如画,微波荡漾。“太漂亮了!”黄先生忍不住脱下衣服,找了个岸边高一点的石头,一头往水里来了个姿势优美的跳水。“扑通”一声,随之而来的是惊呼,原来浅滩水深只有两米,黄先生闹得颈椎骨折。中山二院骨外科主任李卫平强调,由于不了解水深、底部状况等,喜欢乱跳水的游泳爱好人士就往往付出颈椎、脚部、四肢骨折的代价。抽筋也是游泳时常遇到的意外,主要原因一是事先准备运动不够,游泳时忽然进入剧烈运动状态,导致肌肉过度痉挛、收缩,发生抽筋;二是游得时间太长,肌肉疲劳,乳酸聚集过多,导致抽筋。游泳持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2小时。  因此为避免意外,除了游泳要事先“侦察”地形外,下水前必须做热身运动。李主任介绍,热身主要以伸展四肢的运动为主,弯腰、压腿、摆手等,目的在于增加肌肉的协调性,减少下水后遭遇意外事件的可能。但准备运动不能过分剧烈,因为剧烈运动后马上游泳,会使心脏加重负担。  防晒伤:游泳前少吃田螺韭菜  五一长假出游人群络绎不绝,到大江大海游泳是很多人的旅游保留项目。和室内游泳池不同,在室外泳场或海洋湖泊游泳都面临同一问题:晒。相信不少出游人士都有这样的经历:到海边旅游,看着蔚蓝大海就忍不住跳下去游水弄浪,即使太阳凶猛也顾不得了。结果到了晚上,皮肤又红又辣,晒伤了。  中山二院皮肤科主任曾凡钦说,长时间暴晒会引起急性皮炎,亦称日光性皮炎,海边因折射紫外线尤其强烈,因此在太阳下游泳更易患上日光性皮炎。为防止晒伤,室外游泳最好避开太阳猛烈的中午至下午4时,傍晚是游泳的合适时机。  一些感光食物如芹菜、田螺、韭菜、芫荽(香菜)等食物吃多了,经紫外线照射容易有斑点,如果到室外游泳,事前不宜进食这些食物。  防红眼:不要用手揉眼睛  医学上称为“急性结膜炎”的红眼病,和游泳池有“不解之缘”。中山二院眼科主任蓝育青介绍,红眼病每年夏天几乎都会流行。6月份~7月份的感染率是1月份的两倍,究其原因,没有充分消毒的游泳池充当了重要的“帮凶”角色。红眼病可以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传播迅速,沾染病毒的手、毛巾、水等都可以成为媒介。因此不难想象,在人来人往的游泳池,只要一人有红眼病,病毒很快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  因此出于对己对人负责的态度,医生奉劝红眼病人不要到公共泳池游泳。当你觉得眼部有痒感、异物感或灼热感,特别怕光,结膜充血,有脓性或黏液性分泌物,就表明你已是个红眼病病人了,应当马上找医生治病,同时自觉地和他人保持距离,不要去公共游泳池游泳,以免感染了他人又加重自身病情。  而健康人到了公共泳池,也应当有防备之心。由于不清楚周围人是否可能患有红眼病,所以不要和他人共用物品,应当携带自己的毛巾和换用衣物,游泳时不要用手揉眼睛。  游泳禁忌人群  癫痫患者:这类病人一旦在发作时意识、肌体动作难以自控,如果在游泳中突然发病,后果不堪设想。  心脏病患者: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冠心病、风湿性瓣膜病、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的人,下水后加重心脏的负担。  高血压患者:游泳这一运动加速血液循环,有诱发中风的危险。  中耳炎患者:不论是慢性还是急性中耳炎,游泳时如果水进入了发炎的中耳,等于“雪上加霜”,甚至可致使颅内感染等。  有伤口感染、化脓的病人:泳池中的细菌易经伤口入侵病人体内。  月经期妇女。  酒后。  空腹。空腹游泳极易出现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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