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正文

安全检查应『四忌』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基层安全检查是检验、督促、考核区队班组安全工作的有较制度。但据笔者发现有些单位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还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禁忌。

一忌走马观花。在有些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中,由于井下头头面面战线长,不求严细检查,只是大轰大嗡地走走看看完事,因此对存在的隐患部位不容易发觉,出现“夹生饭”。

二忌缓期处理。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本来能现场解决的不去及时处理,而是记录在案来个“缓期执行”,致使不该出现的事故发生了。

三忌感情用事。由于基层人际交往频繁,天天碰鼻子碰眼,在行使安全奖罚权力时,往往带有人情色彩。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往往牵扯到某种利害关系而出现奖罚经重不当,不能一碗水端平,影响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四忌以吃代罚。企业制定有关相应的奖罚制度对促进安全生产有一定作用,但奖罚金必须要有记录、有口说为凭,有的“检查官”却向被罚单位提出要求:“带着弟兄们(指检查人员)到饭店吃顿饭就不罚了,这种以吃代罚把企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给吃掉了,失去了企业管理的严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取而代之的是形式主我,弄虚作假的管理作风。

上述几种情况,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实属痛刹之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