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照明
1.使用漏电保护开关。
2.室内配线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高度不小于2.5m。
3.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三线制)。
4.灯具距地: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5.手持照明灯及危险场所要使用安全电压(36V、24V、12V)。
6.室内线路及灯具低于2.4m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注:安全电压的取因,正常时,人体电阻为10000~100000Ω,当皮肤破损或潮湿时约为1200Ω。正常情况下,通过人体电流为30mA,这时电压U=IR=0.03×1200=36V,即安全电压要求不大于36V。而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等危险场所,当人体通过10mA(0.01A)就可能有生命危险,此时安全电压为U=IR=0.01×1200=12V,即安全电压要求不大于12V。)
7.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8.电线接头处绝缘带包扎要严密,不要用普通黑胶布户外包扎导线,因为黑胶布受潮不绝缘。
五、配电线路
1.单相线路N、PE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五线制N、PE线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2.室外架空线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4m距机动车道路面不小于6m。
3. 户外架空线不得使用φ10mm以下BV线及φ16mm以下的BLV线。
4.线路过道有良好的保护措施。
5.配电线路要使用五芯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
6.架空线路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在脚手架或树上。
7.电缆室外直埋深度不小于0.6m,沿墙敷设距地不小于1.8m,橡皮电缆架空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8.架空线路相序排列为: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9.电杆埋深为杆长的1/10加0.6m,档距要小于35m,线间距离要大于0.3m。
六、电器装置
1.电器及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熔断元件的额定电流为线路长期允许负荷电流的1.5~2.5倍。
2.不得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3.闸刀开关熔丝要接成S型,并凹进槽内,以减少短路火花。
4. 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七、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2.配电屏正面通道单列不小于1.5m,双列不小于2m,两侧不小于1m,屏后不小于0.8m。
3.配电室地面应按要求采取绝缘措施。
4.配电室应有绝缘灭火器(可使用的灭火器有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5.发电机室严禁存放贮油桶。
6.发电机组电源与外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
7.发电机组与变压器接地系统应分开设置。
八、用电档案
1.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2.有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3.有地极及防雷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4.有电工定期巡查、整改及维修记录。
5.有用电设备的接零保护记录。
6.有漏电开关出厂合格证及安装运行记录。
7.内容齐全,有专人管理,资料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