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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方法查事故隐患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


  
  四是突击“点查”法---适时进行不打招呼的抽点检查,以“突袭”的行动,检验其落实规定的一贯性。目前,有不少企事业单位在常规或预有通知的检查时,准备比较充分,有些平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也会暂时改正;有些没有落实的,还可以突击“补课”、“写回忆录”,往往重一时检查过关,轻平时良好养成。如果安全生产检查始终沿袭制度性、常规性、预告式的检查模式,其结果是很难发现问题。因此,时不时地进行一些不打招呼的检查,对于平时例行性检查比较好的单位,可以检验其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的坚决性和一贯性;对于那些靠“伪装”过关的单位,能够“揭其面、视其质”,发现一些平时不容易暴露或预先检查中被“掩饰”的问题,掌握其真实情况,利于查“患”纠偏。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突击“点查”的时节、内容,选好抽点单位,防止只查好的单位,不查问题多的单位;或者只查差的单位,不查先进单位的倾向。
  
  五是类比“复查”法---“邻里失火,自查炉灶”,“一人生病,大家预防”,“警报一响,长鸣不断”。在这个问题上,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第一,要把别的单位发生的问题,经常进行“对号入座”,查一查本单位有没有类似的苗头和隐患。不能因为“自家”没事,对“邻里”失火不以为然,或者只把别人的事故教训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麻痹大意,我行我素,其结果只能重踏别人的“覆辙”。第二,要做好举一反三、“借题发挥”的文章。不管别的单位出了事,还是本单位在某个问题上出了差错,都要及时把它当作一面镜子,衍射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反复进行查找。不能就事论事、就事查事、就事处事,否则,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达不到“一人生病,大家预防”的目的。第三,事故教训警钟要长鸣。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拉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警报”,就要把它高悬头顶,长鸣不断,一时一刻也松懈不得,始终绷紧防事故这根弦,“耻辱戒指”的做法很有借鉴性,设立“事故警示室”,开展“忆事故教训”等活动,真正让干部职工群众懂得无论做什么事情,唯有在看来无事时,及时提醒自己,敲打自己,检点自己,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才能将有事化为无事,确保单位安全生产良好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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