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正文

防水害的安全检查重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的泥石流、滑坡地段。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乡镇煤矿对此应作为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
  
  (5)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灌)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附近煤矿和小煤窑要制定防止互相联通从其他矿灌人矿井的措施。
  
  (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7)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计划,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8)在探水后掘进中,各班班组长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时,交接清楚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严禁超越。
  
  掘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停止放炮,用手镐采齐迎头,以利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岩层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