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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0日

三、安全检查要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四、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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