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安全检查人员分工不明确
1.5.1现象
项目经理部一般都组成了人数不等的安全检查组,可对检查人员的职责往往没有明确,检查过程中分工难以细化,导致安全检查中无法快速准确发现不安全因素。
1.5.2防治措施
根据开展安全检查的步骤和检查项目,明确检查人员的各自职责,然后进行详细分工。一方面能使检查组精干、高效,另一方面每个检查人员对自己分工负责的内容,可采取针对性的实践以有利于提高检查人员的检查水平。
2.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很多检查人员都是走一走,看一看,绕一圈就结束了检查,发现的大都是一些明显的安全隐患,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确保安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常见通病现象、成因及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2.1安全检查准备不充分
2.1.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在思想上认为安全检查只是例行检查,开展安全检查很随意,检查前召集几个人,简单讲几点注意事项后就开始安全检查了。未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安全检查进行具体的事前策划,既没有明确的检查内容也没有检查的重点,使安全检查成为盲目检查,虽然检查的次数不少,但收到的成效却不大。
2.1.2防治措施
首先根据上次检查的情况、当前安全生产的状况、下一阶段施工的特点等各种信息,来分析确定出本次检查的内容及重点,明确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及要求。然后准备好要使用的检测工具,并对人员进行分工。只有在检查前做好了充分准备,才能使每次检查有的放矢达到预期目的。
2.2安全检查“重物轻人”
2.2.1现象
物的不安全状态较明显,因此检查过程中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较为重视,但对人的检查还简单停留在看工人是否有违章违纪现象,是否按规定使用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而对工人掌握安全技能的情况,以及工人的安全意识却很少去了解,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
2.2.2防治措施
随机抽问工人本工种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询问工人对安全作业看法和建议;观察工人作业的操作情况;通过工人违章违纪现象分析其动机。从多方面了解工人的思想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 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最终使工人自觉地进行安全作业。
2.3主观判断多,客观依据少
2.3.1现象
检查组成员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同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最后每人得出的评分都不同或大相径庭。由于检查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认定多数出于主观判断,同样的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往往使受检方无所适从。
2.3.2防治措施
检查人员要加强学习理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统一认识,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避免检查时的主观错误判断。对能够使用检测工具的项目,要进行检测,用数据说话;对那些不能使用检测工具检测的项目,要详细记录下现场的具体情况,并对照标准进行判断评分,保证安全检查的客观和公正。
2.4不能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2.4.1现象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对安全生产检查缺乏全局观,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不安全因素上,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未进行收集分析,不能准确地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