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办法:
(一)监理单位
(1)安全监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①建立总监负总责,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总监办安全生产有效开展,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③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事故发生率符合规定。
(二)生产单位
(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①三个月内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包括劳务施工队),轻伤待工率1‰以下,人均经济损失100元以下,每百辆车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百台工程机械经济损失40万元以下。
②严格遵章守纪,安全组织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
③安全思想树立牢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工作真抓实干。
④爱护机械设备,生产环境安全有序,设备完好率达标。
⑤全面完成生产任务,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长临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审定。长临建设有限公司对授予排名为前五名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排名后三位者给予经济处罚,并全线通报处理。
(3)对监理单位所管辖标段排名在前五名之内,每有一名,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奖励,每有一名排名在后三位,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劳动竞赛评比。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
(1)项目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个人考核标准:
①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积极组织职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②积极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定期安排布置进行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发生事故积极施救,或在事故抢险中,使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者。
③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职业病等方面,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果的。
④积极制止和处理“三违”行为,定期主动向长临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的。
⑤在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指标达到责任书规定要求的。
⑥其他在劳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先进个人由项目部、监理单位按上述标准和责任书规定考评推荐上报长临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评为先进个人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并奖励500元-2000元奖金。
(3)先进单位、责任个人奖励由安全管理部评比考核。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特殊贡献者除外)。
(4)对劳动安全作出特殊贡献者,由长临建设有限公司决定给特别奖励5000元,并进行通报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