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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者:苏元钧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6日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方针、督促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主要环节。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是否到位、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是否及时,也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的快与慢,更关系到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步的快与否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形象。所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和企业隐患整改,对于加快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升格独立已有近七年时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省局对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作了些规定,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也进行了一定时间的实践,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乃存在检查目的不清、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笔者根据多年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实践,在分析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现状的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谈点体会。

  一、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及主要问题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立和人员到位后,各地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基本上能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开展,但从总体上而言,存在着服务目的不够突出、程序简单等问题,具体表现有:有的是为了行政处罚多办几个案件而开展,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不注重发现安全隐患,专门寻找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马上采取措施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有的以管理者的身份开展检查,一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就厉声叱斥企业员工,有时甚至会发生争吵,情况严重的还会通知公安部门;有的现场检查走过场,是为了完成检查任务,程序简单,到企业简单地走一遍,随便记一下检查记录就完成了,根本发现不了问题,起不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由于存在这些不好的现象,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产生反感,认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的目的不明、工作作风不实、检查效率不高。这样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不仅没有产生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的正面效应,反而出现了败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形象的反面作用。

   出现这样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时指导思想的不纯,没有从当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出发把握与展现政府的职能,没有将服务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在现场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

   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检查宗旨

   从宏观上来讲,当前,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生产活动和交通运输规模急剧扩大,另一方面,安全科技和生产力水平较低,安全基础较薄弱,法制尚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教育与培训相对滞后,在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目前正处于事故易发期。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法律制度,监管体制、管理手段和措施、科技进步、安全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推进此项工作,努力缩短事故易发期时间,遏制事故高发态势,限制破坏性作用。

   从微观方面来讲,作为负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企业,很大部分对安全生产工作刚刚开始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资金投入、人员教育培训等均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与政府的期望以及社会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目前这样的大环境,决定了监管任务最高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的职责,就是督促企业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人员财产损失。这也是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的宗旨,所有的现场检查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展开,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发展。

   (二)明确检查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监督检查19项内容,概括起来是许可情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配备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重点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这是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都要检查到的内容,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的企业以及不同的检查时间,要突出不同的内容,在具体的检查中,要将这19项内容进行分解,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每一次突出一个重点,制订现场检查提纲,重点检查某个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将检查情况记到《现场检查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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