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正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12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应按照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情况,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对在施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安排和督促安全技改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并保留检查记录。
1、定期检查制度:
    1、自检: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工作,其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中的“三违”、“三宝”、“三不伤害”,各工序之间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及材料、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周检: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定于每周一上午进行,重点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可操作性,以及落实情况,分项工程安全交底情况及内容,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不足及隐患的整改情况。
    3、月检: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其重点应针对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 和操作培训情况,当月安全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评价、对大的事故和隐患处理情况,对不符合项的举一反三情况等。
2、不定期检查: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以及不同施工季节,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其重点应针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