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
1.3.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储存,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储存。
1.3.2 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1.3.3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而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经常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爆。
1.3.4 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应存放专门仓库中,起爆点火材料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存放。
1.3.5 化学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距保管。
1.3.6 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放在露天的化学危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苫垫设备,且安全有效。
1.4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
1.4.1 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拖拉机等进入库内,蒸汽机车与货车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后,方可进入库区内。
1.4.2 仓库内严禁烟火,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办理申请手续,经准批后方可用火。
1.4.3 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4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爆炸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1.4.5 加强货物入库存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进行测温、化验。
1.4.6 盛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检查,彻底清洗。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化学危险品,应及时清除处理。
2 行为检查
2.1 管理人员要培训,并凭证操作。
2.2 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洗,消毒。
2.3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4 化学危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车或同船混装。对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5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防护医疗设备。
2.6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消防通讯、报警设备,并准确有效。储存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仓库应配备防毒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
2.7 严格遵守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出入登记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化学危险物品领用制度、五双制度(两人管理、两人收发、两人运输、两把锁、两人使用)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等。
2.8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与符合国家标准。
2.9 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2.10 仓库应定期检查,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