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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28日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度~60度;

  (5)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毫米。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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