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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安全少来“下不为例”

作者:徐田波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6日

 在安全检查中,似乎时常听到检查者对违章者警告一句“下不为例”,听上去挺好,意思是说引以为戒,以后不能再这么做了。但是,殊不知这一句“下不为例”其实坏的影响并不浅。且不说,下次还为不为例,光这一次“为例”得到开恩就大错特错。

  “下不为例”是对违章者的纵容。

  违章者犯错的原因,往往不外乎于安全意识的淡薄,心存侥幸以及麻痹大意思想使然,而这些现象都是安全的大敌,也是“顽疾”。不少单位这种“顽疾”消灭不了的根本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管理者对操作者的放任,甚至是放纵有关系。操作者犯了错误,管理者对其不但不处罚甚至连批评都不批评,光一句“下不为例”而了之,这不是对违章者的宽容,而是对违章者的纵容。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等导致的习惯性违章有时连处罚都很难克制,更何况连处罚都不处罚,岂能遏制?一次犯错不追究,下次难免不犯错,这是人的惰性和侥幸心理使然。因此,对待违章者不能说“下不为例”,首次“为例”也不行。作为安全检查者,要抛开面子,拉下脸,遇到问题,不讲情面,该处理就处理,该处罚就处罚。

  “下不为例”是对安全制度的亵渎。

  安全制度是安全行为的准则和尺度,严格的制度是保障安全的武器。一个单位的制度如同一个国家的法律,试想一个国家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那势必会很大程度上滋生一些人的不守法意识,同时也放纵了一些人的违法行为,进而让人们对法律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同样,一个企业有制度不遵守,违反制度不惩处,员工违反了制度,就凭一句不痛不痒的“下不为例”就了事,那便是对制度的蔑视和亵渎。安全是关乎生命的大事,人命关天,岂能容得“下不为例”?这就如同一个人无视法律伤害了他人的性命,哪能一句“下不为例”了之呢?因此,对安全制度的落实应当如同法律的“无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维护好制度的尊严,严格制度的落实,才能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待安全问题,容不得“下不为例”,对违章开恩,就是拿生命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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