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 |||||||||
设备名称及编号 | 安装位置 | 初次登记证编号 | 初次检测时间 | 最大高度检测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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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一年重新检测时间 | 年 月 日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 注 | ||||||||
有无安装、拆卸合同,内容是否与施工现场情况一致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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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多台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使用、安装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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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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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装拆单位是否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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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有无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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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顶升加节检验、附着锚固检验记录是否齐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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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运行等记录是否齐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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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是否按要求验收;安装是否按要求进行验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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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是否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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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电梯顶升、加节安装是否按要求进行验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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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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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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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吊钩、卷扬机卷筒是否按要求设置保险装置,上下爬梯护圈、 休息平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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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台塔吊间的距离、塔吊与建筑物的距离、塔吊与输电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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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是否按要求设置附墙装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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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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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梯笼安全装置、门连锁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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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防护门是否按要求设置、两侧防护栏杆是否齐全、牢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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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钩数量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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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对重的施工电梯松断线保险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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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防坠装置是否过期使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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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电梯附墙件、标准节的原厂证明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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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字架安全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等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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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字架的缆风绳、连墙杆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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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字架吊篮安全门、卸料平台防护门是否按要求设置、两侧防护栏杆是否齐全、牢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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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字架是否按要求设置信号或通讯装置,高架提升机是否按要求设置可视对讲控制系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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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超过30米或十层以上的建、构筑物的施工是否使用物料提升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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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
项目经理 |
| 监理工程师 |
| 检查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上如下复印件:一、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经审批的安装专项方案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五、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六、高度超过30米或十层以上的建、构筑物的施工禁止使用物料提升机。七、如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在定期监理周报中如实反映。
附表三: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