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正文

井筒开凿安全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24日

1.井筒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

(1)有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单位为主,设计单位共同参与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表土施工的检查

(1)表土施工必须根据当地的地形、气象、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排水工作。

(2)立井表土施工应设置临时锁口,以固定井位、封闭井口、安装井盖和吊挂掘进用支架。临时锁口必须确保井口稳定、封闭严密、井下作业安全。

(3)进行斜井和平硐表土施工时,斜井破土先挖槽,槽的深度应使井筒掘进断面顶部距耕作层或堆积底层不小于2m;平硐和依山开挖的斜井破土时,明槽深度应使门脸上部岩层(或硬土)的厚度不小于2m;斜井或平硐从揭盖部分进入硐身5~10m后,应进行永久支护。

(4)立井建立永久支护前,是否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措施。

3.井筒掘进的检查

(1)井口保证人员和掘进安全的措施。

(2)井筒掘进前,应编制井筒爆破图表,以指导施工。采用中深空爆破时,孔深超过3.5m,必须采用防水电雷管,脚线不得有接头。

(3)井筒掘进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锚喷临时支护时,采用短段掘进及永久支护。

(4)井筒施工中,与井筒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要同时砌筑永久支护3~5m。

(5)井架圈的圈距由岩层软硬程度而定,空帮距离不宜大于2m。采用锚喷支护时,其空帮距离不宜大于4m,并有防止片帮措施。

(6)井筒过断层距破碎带10m前,必须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等预防准备工作。

(7)井筒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至少施工2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2m至进入顶(底)板2m的范围,均应当采用远距离爆破工艺;禁止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爆破时,人员必须撤至井外安全地带,井口附近20m不得有明火及电源。爆破后,要检查井口附近瓦斯情况,以便确定是否恢复送电。

(8)井壁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9)在每平方米的面积内,井壁局部的凸凹程度必须符合规定。

(10)在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井壁的表面,不得出现露筋、裂缝、蜂窝等现象。

(11)施工期间,在永久井壁内留设的卡子、梁、导水管等一切设施,其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不需要的硐口、梁窝,均用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砌好。

(12)井筒在施工时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转水站泵房、变电所、水仓等),凡是投入生产后不继续使用的,在井筒竣工或矿井投入生产前,均要充填严密并加封砌;若岩层稳定、坚硬,可不充填,仅加封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