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安全监察工作中具体检查性工作委托检验机构承担,自2000年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证换证审查时就开始实施,2001年又进一步将锅炉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的换证审查的现场检查工作,委托省锅检中心组织实施。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一是明确省锅检中心为检查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全过程的工作质量,明确了责任;二是要求制订现场检查方案(包括工作依据、工作程序、检查表格、自律规定等),报省局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从制度上把关;三是要求建立检查组专家库,从各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确定人选,报经省局同意后,由省锅检中心以此为基础组成检查组,从人员上把关;四是规定了检查时间、检查纪律,限定了检查组成员人数,并派出观察员,从实施过程中把关;五是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廉洁自律,公布了省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从监督上把关;六是规定检查组只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报告只反映现场检查情况,提出建议,具体是否换证由省局根据检查报告做出决定,从最终结果上把关。从实施情况看,效果较好,省锅检中心按照上述要求制订了《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换证工厂检查细则》《许可证换证检查评审员管理规则》等文件和有关检查表格,在具体实施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保证了工作的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3.积极探索检验体制的改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检验机构与政府分离只是时间早晚的事,特别是人世以后,进程更要加快。锅容管特检验机构即将面临着三种冲击,即:检验机构的规模、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与形势不相适应的冲击;政事分开后缺少政策保护或政策保护弱化的冲击;国外检验机构、国内其他检验机构、系统内部检验机构竞争的冲击。检验机构今后如何生存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抓住现有不多的时间,推进检验机构的调整、重组、联合,培育检验集团,促进检验机构的内在机制的改革,把检验机构做大做强。我局提出“一个龙头、四个区域性中心”的检验机构总体布局和分步实施的思路。即:省检验中心为龙头,蚌埠、芜湖、安庆、阜阳为区域检验中心;分步实施为:第一步,省锅检所与合肥市锅检所合并,省特种设备检测站与合肥市检测站合并,成立省锅检中心和特检中心,合并后注意增强他们的各项实力,特别是技术实力,以此培育检验集团的母体。同时,实施市级锅检所与检测站合并。第二步,以省级检验中心为龙头,以区域检验中心为骨干,采取合并、联合、挂靠、派出等方式在全省建立检验机构联合体。形成以省检验中心、区域检验中心为主的检验格局。省,中心所要起到行业技术中心、管理中心的作用;区域检验中心要形成一定的检验特色,并有一定规模实力。第三步,在实行政事分开,检验机构与政府脱离,走上市场后,由它们遵循自愿原则,按照现代企业模式,组建检验集团。
按照这一思路,我局实施了省锅检所与合肥锅检市所、省特种设备检测站与合肥市特种设备检测站的合并工作,组建了省锅检中心、特检中心,实行合署办公,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全省17个市中,有8个市的锅检与特检机构已合并,剩下8个市因机构划转到位时间不长,条件尚不成熟,暂未合并。合并后的两个省级检验中心的隶属关系是:行政上是我局管理的直属技术机构,业务上接受省与合肥市局安全监察机构的双重指导与监督;职能定位是:具有指导协调职能、监督检验职能、评审检查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在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上,打破原有界限,混合编队,实行有机整合;在实施合并的过程中,对内部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打破原有的工资分配模式,建立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为主要构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新的分配机制。该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正在实施。
为了加快检验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检验机构成为公正、权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化检验主体,推进检验机构管理正规化、检验标准化、手段现代化、服务规范化、行为自律化建设的进程,我局计划在普查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后,开展检验机构正规化建设的工作,通过这一工作,在检验机构中推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引导检验机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技术进步机制,推广两公开、一监督(所务公开、财务公开、群众监督)的经验,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检验质量和完成定检任务的原则,对检验机构的检验任务进行重新核定,形成以省检验中心和区域中心所为主,行业、企业检验单位补充,全覆盖的检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