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是一个锅容管特设备大省。全省共有在用锅炉4万余台、压力容器10万余台、各类气瓶500余万只、压力管道约上万公里、特种设备6万余台。随着经济的发展,设备总量还在急剧增加,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质监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时间提前、上下同步进行划转的要求,基本完成了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职能划转任务,并认真抓好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检验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尽快理顺工作体制。为了使安全监督工作尽快落实,我们边工作,边提出建立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责任制的构想,并努力付诸实践,组织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我省建立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的思路和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1.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的观念
近几年来,山东省发生了不少安全生产事故。 “11·24海难”发生后,省政府确定每年11月24日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日,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职能划转后,经对锅容管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山东省目前虽然没有发生锅容管特安全特大事故,但是,并不能高枕无忧。现在小事故始终未止,安全隐患还非常多,随时都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我们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落实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从我省情况看,当前锅容管特安全隐患主要产生于以下几个方面:二是,企业行为不规范。无资质生产经营、质量保证条件差等问题较多,使用环节管理松弛现象较突出;二是,行业管理较弱。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弱化,相应行业管理工作有所削弱,监管职责不分明;三是,执法监督不力。由于法律依据不完善,执法队伍力量弱,特别是安全监察机构职能转变未到位,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明显不足;四是,安全责任不清。有些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具体职责尚未明确,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我们感觉到压力很大。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随时都存在。一旦出事,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国务院把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职责交给我们,是对质监部门的高度信任,也是对我们能否做到向人民负责的考验。2001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的行政责任及其追究规定,进一步对我们提出了严格要求。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者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原则,认清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职责,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好工作。这就是我们建立责任制的基本指导思想。
2.认识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特点,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责任意识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大不相同。主要表现在:
(1)产品质量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出厂的新产品,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的范围是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使用、检验等全过程。
(2)产品质量监督实行的主要是抽查制度,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则要对所有设备进行监督。
(3)产品质量监督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使用中设备的安全。
(4)产品质量监督只对产品质量提出符合性要求,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既对设备进行监督,也对人进行监督管理。
(5)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是监督检查,基本没有行政审批内容,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主要依靠较严密的行政审批程序进行管理。
由于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依靠行政审批和检查、检验职能对被监督对象实行百分之百的覆盖,这就注定了考核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就是检查工作的差距,而不是评价工作的成绩。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看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只有不足,没有做够。所有该做而没做的事都是过错。所以,我们必须时刻检查还有多少工作没做,而不能为做过多少工作而沾沾自喜,哪怕为此我们曾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这就是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本质上的区别。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当前,质监部门开展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社会要求与原来已有很大不同。部门的职能和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强调锅容管特安全运行的实际效果。何况,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本身也在接受监督。事后追究责任,是为了改进管理,防范新的事故发生。多年来,经济工作中较普遍地缺乏责任意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导致产生许多质量问题和责任事故。发生问题不追究责任,就是对失职渎职甚至违法行为的放纵。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建立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势在必行。只有对每一件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其责任,才能从源头上解决为谁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才能真正根除安全监察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才能提高每个干部的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监察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