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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管所安全监管主要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3日

煤管所是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煤矿负有日常监管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排查和处理,负责辖区内生产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关闭矿井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矿把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软件管理方面
    1、落实煤矿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完善“三大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法人和矿长的安全责任,各煤矿必须配备有资质的技术管理人员。
    3、煤矿必须认真执行“四项制度”(矿级领导轮班下井带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4、煤矿矿长、副矿长、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培训、复训,是否持证上岗,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是否到位。
    5、煤矿“三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进行交换。
    二、煤矿顶板管理
    1、采空区密闭墙是否采取编号管理。
    2、采空区密闭墙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封闭不严漏风现象;对目前已形成的采空区是否进行了有效隔离。
    3、煤矿是否存在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偷采行为。
    4、煤矿采掘工作面、大巷、顺槽支护是否到位。
    5、煤矿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采空区、火灾等重大隐患的防治措施。
    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煤矿井下顶板位移及瓦斯、一氧化碳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安装到位,监控探头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2、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及安全监察仪器仪表是否合格有效,是否按规定要求检测。
    3、煤矿井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
    4、各项监测监控记录是否健全、真实。
    四、负责对辖区内煤矿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重点监管。
    1、负责检查煤矿是否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报告是否真实。
    2、重点检查“一通三防”、有害气体监测、采空区位移监控、顶板支护、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三图”填绘、工人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
    3、重点监管煤矿对大面积悬空、瓦斯、火灾、煤尘、水患、通风等安全隐患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4、重点监管煤矿是否存在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
    5、超层越界开采。
    ⑴、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
    ⑵、煤矿各类保安煤柱是否按要求留足。
    五、检查煤矿是否落实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关闭矿井是否死灰复燃。
    六、负责配合培训单位做好辖区内煤矿矿长、特殊作业人员和入井工人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入井工人准入制度。
    七、负责辖区内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上报工作和事故处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1、协助煤矿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协助煤矿做好“三图”的及时填绘和交换,及时掌握煤矿的采掘现状。
    3、协助煤矿做好井下各系统的完善和先进采煤方法的推广。
    4、协助煤矿做好各种证件的年检、延期、变更等手续的完善工作。
    九、做好煤矿有关情况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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