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监察>>正文

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监理审察重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3日

1、同意专业工程师意见。
2、下井作业前必须向班组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
3、孔内设应急爬梯,供人员上下井;施工人员进入孔内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的电葫芦、掉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4、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有专门的送风设备向井下输送洁净的空气。
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做好孔洞临边防护,未施工的孔洞必须及时覆盖,确保安全。
7、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严禁一闸多用。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8、保护好放线办提供的点并进行复核。严格控制挖孔桩的轴线、标高,轴线标高必须经监理复核后才能施工。
9、必须保证桩间的刚性角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10、 相邻桩距较密时,应采用跳挖成孔施工,确保密桩能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成孔。
11、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桩位、垂直度、直径校核,确保桩能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12、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岩芯取样,持力层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13、浇灌混凝土前桩底必须清理干净,确保桩底没有沉渣和积水。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
14、方案中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