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郭家湾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及厂内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章制度的实施,保障我厂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安全监察部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引用标准/文件
2.1 《生产准备大纲》
2.2 《生产准备实施细则》
2.3 神东电力公司《发电业务生产管理控制体系》
3部门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电厂安全、健康、消防等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安健环政策和理念,实施安健环全方位管理。具体负责安健环规范建设、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健康管理、消防管理。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安健环规范建设、安全监督、环境监督、风险管理、健康管理等工作。
3.2 遵照国家、行业、上级部门安健环法规与标准,组织制定安健环管理标准、制度、规程及方案,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康、消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发电业务生产管理控制体系》,不断改善电厂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安健环意识。
3.3 负责电厂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制定电厂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络,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监察,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编制电厂“安措”计划并落实;应用安全性评价监督等手段,组织安全性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下达安全监督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3.4 负责电厂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和健康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中危险源的治理情况,监督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3.5 组织开展防火演练及系统的日常维护监督工作。
3.6 负责电厂范围内的风险评估,监督各部门依据《发电业务生产管理控制体系》对电厂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实现风险预控。
3.7 组织召开电厂安健环例会,分析、总结安健环问题,不断总结、提升电厂的安健环生产管理水平。
3.8 按时统计、上报安健环指标,为电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9 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电厂发生的各类事故,编写事故报告。
3.10 负责电厂的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消防
,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下达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
3.11 向电厂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3.12 监督、考核全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部门岗位工作标准
4.1部门经理工作标准
4.1.1职责
4.1.1.1 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4.1.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1.1.3 在分管厂长领导下,负责安健环规范建设、安全监督、安全培训、风险管理、健康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4.1.1.4 按照国家、行业、上级部门安健环法规与标准,组织制定安健环管理标准、制度、规程及方案,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康、消防等管理制度。
4.1.1.5 负责电厂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制定电厂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络,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监察活动,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
4.1.1.6 制定电厂“安措”计划并落实;应用安全性评价监督等手段,组织安全性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下达安全监督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4.1.1.7 负责电厂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和健康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中危险源的治理情况,监督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4.1.1.8 负责电厂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依据环境法规和电厂长远规划,定期监督检查。
4.1.1.9 负责电厂范围内的风险评估,监督各部门依据《发电业务生产管理控制体系》对电厂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实现风险预控。
4.1.1.10 执行《事故调查规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电厂发生的各类事故,编写事故报告。
4.1.1.11 负责电厂的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消防
,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下达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
4.1.1.12 向电厂领导汇报我厂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4.1.1.13 编制本部门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4.1.1.14 电厂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4.1.2权限
4.1.2.1 享有郭家湾电厂《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职能权限。
4.1.2.1 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偏差等不安全情况,有权要求当事人或知情人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有权向有关部门对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和上报提出具体要求,有权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处理提出意见,并对发生不安全情况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4.1.2.1 按照《安全奖惩管理标准》,对及时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有效的处理异常情况避免事故发生以及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表扬和奖励意见。
4.1.2.1 有权制止不安全行为,纠正违章;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有停止其工作的权力。
4.1.3岗位技能
4.1.3.1 具有 6年以上火电机组运行或维护经验且具备相关企业管理经验。
4.1.3.2 具有电厂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1.3.3 掌握《安全生产法》、《电力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国家有关法规法律。
4.1.3.4 掌握企业生产、技术的各项规章制度。
4.1.3.5 熟悉企业的生产过程,掌握主要设备及其主要附属设备的工作原理、特性和规范。
4.1.3.6 熟悉主设备的运行工况,掌握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设备缺陷。
4.1.3.7 熟悉安全生产规程、事故调查规程以及与生产有关的其它技术规程。
4.1.3.8 熟悉发电各专业基础知识。
4.1.4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4.1 做好电厂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实现电厂年度安全目标,无人身死亡、重伤、群伤事故,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1.4.2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培养、考核和激励,不断提升员工绩效。
4.1.4.3 组织协调下属间的工作安排,提高部门的整体绩效。
4.1.4.4 负责拟订、维护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部门员工工作行为。
4.1.4.5 负责与厂内、外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4.1.4.6 组织制定安健环管理组织、规程、制度与标准,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和依据。
4.1.4.7 负责监控实施安健环规程、制度与标准,确保各项规范贯彻执行。
4.1.4.8 组织建立、维护
,不断完善安健环保障体系。
4.1.4.9 负责审核节能分析报表和采取的节能措施,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措施的有效性。
4.1.4.10 组织制订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规程与标准,为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4.1.4.11 负责监控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规程与标准的实施,确保顺利和有效的开展工作。
4.1.4.12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4.1.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郭家湾电厂分管厂长按相关规定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奖罚。
4.2部门安全主管工作标准
4.2.1职责
4.2.1.1 对电厂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有监察责任。
4.2.1.2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4.2.1.3 执行《事故调查规程》,参加轻伤及障碍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
4.2.1.4 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电厂发生的各类事故,编写事故报告。
4.2.1.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中各种安全措施及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制止并考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
4.2.1.6 经常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2.1.7 按时统计、上报安健环指标,为电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做好事故专题和综合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
4.2.1.8 组织召开电厂安健环例会、安全网络会议。分析、总结安健环问题,编制《安全简报》、《事故通报》,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总结、提升电厂的安健环生产管理水平。
4.2.1.9 监督电厂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2.1.10 检查督促车队搞好交通安全,并实施安全考核。
4.2.1.11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