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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安全监察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28日

社会高速发展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例如发生“三鹿”食品安全事故、山西尾矿溃坝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乡镇是一个微缩的社会群体,有学校医院有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类的社会必备要素,出于本职工作角度,以乡镇的安全监管为出发点,谈谈我对现今安全管理体制的想法。
        1、现今安全管理的两个层面三个控制
        安全管理有两个层面三个控制。两个层面,即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三个控制,即管理控制、行为控制和技术控制。
        管理控制和行为控制属于宏观层面的控制,它们因应的是广义危险源的定义,也就是说,它们是通过管理控制和行为控制间接地控制危险。
        技术控制属于微观层面的控制,它因应的是具体危险源定义,也就是说,它通过技术控制直接地控制危险。
        (一)目前常见的安全管理方式
        1.1 三方式
        目前国内常见的安全管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即:宣教员方式、协调员方式和监督员方式(简称三方式)。宣教员方式主要是通过宣传职业安全的法规和相关要求、教育职工接受安全行为方式,来提高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协调员方式主要是通过建立上下级或部门间的沟通渠道、协调相关方的安全利害关系,来降低生产运行人员的职业风险;监督员方式主要是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和制止生产中的违规行为。
        1.2三方式有以下六个共同特点:
        (1)安全管理人员不参与对危险的控制,只以生产运行人员为对象,进行宣教、协调和监督等形式的管理;
        (2)生产运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承担生产的责任和控制危险的责任,以及既要承受危险又要承担发生事故的责任;
        (3)三方式的管理体制都是为务虚的管理内容而设置,它赤手空拳,其权限不足以操控对具体的危险项目实施实质性控制的各种运行机制,所以,三方式无论如何都算不上完整的安全管理系统。
        (4)三方式有明显的管理倾向性和偏激性,它感兴趣的是被管理者的性情因素(指操作者的能力、技术、责任心等人的因素),而对情境因素(指领导的意图、环境、设备、材料等系统因素)却很少顾及;
        (5)三方式的管理方式是上下脱节的,上面的管理者,管而无责,下面的被管者,被管则有责;
        (6)三方式管理是粗放、被动、零散、偶发、随意和盲目的,关于它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效果,从来无人过问,也无法考核。
        三方式也许适用于对相对安全的生产或作业的辅助性的安全管理,但如果将它用于相对危险的生产(作业)或工程系统的安全管理,则难以获得实质性、确定性和可靠性的管理效果。
        2、谈谈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的几点想法
        (一)打破“僵化行政”,开创地方政府安监工作新局面
        安全管理体制是静态管理资源,它对事故没有监督管理和控制的实质性、有效性作用;安全管理机制是管理资源、技术资源和具体危险源的“三源”共同结构体,它体现了安全控制手段的结构与具体的危险结构的匹配,它是监督管理和控制事故的唯一实质性有效性的运作机制;安全管理模式仅强调安全管理系统的外部形式特征而不涉及安全管理系统的内部机制,它对事故也没有实质性和有效性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作用。
        目前乡镇一级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尚停留在体制层面,以至不能够对所辖的各行各业(尤其是危险性较高的行业)的安全生产实施实质性、有效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事实上,安全管理机制的重要作用早已体现,创造和引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例如“三同时”、“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评价”和“应急预案”等,个个都是控制事故的实质性、有效性的监督管理控制机制,但这些好的管理机制在注入地方一级政府安监管理部门以后,就即刻僵化了、凝固了,即刻由可奔跑的活马变成了死马,由可运行的动态的管理机制凝固成了静态的管理体制。例如,安全工程师和危险品管理被称为德国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四大管理支柱中的两个支柱,是德国十分成功的两个运行机制,参与运行的有地方政府内的专业门类齐全的安全专家、行业协会、安全工程师协会和企业,这两个机制都是政府、社会和企业三者“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的运行机制,机制运用得如鱼得水,因此成为了德国安全管理的支柱力量。
        而这两个机制到了中国就变了样。政府、社会和企业三者不是共同地用活这些机制,而是把机制这条活鱼截成了三块鱼肉,各取一块。政府取的一块叫做“行政权”,但欠缺门类齐全的专家,监督管理不能深入到重点企业的专项的安全控制运行机制,也就是只停留在行政手续类型的监督管理上,而却不能开展实质性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取的一块叫做“培训和危险品评价营收”,但培训内容知识面窄,针对性差,尤其欠缺适应企业需要的安全管理知识,有相当多的评价结果只在格式上做八股文章,实在提不出行之有效的控制管理措施;企业取的一块叫做“没有积极性”,因为大部分持证人员所学知识和能力不胜任企业的需要,或不能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明显的效果,企业没有聘用的积极性,相当多的评价结果没有实用价值,对企业而言是花钱买“政通”。就这样,一条活鱼变成了三块鱼肉,本来是好的管理机制,顷刻间只剩下了利益割据。因此,要实现对事故的实质性、有效性的控制,关键问题是:必须使国家推行的一系列的专项安全管理机制运行起来,否则,在“僵化行政”的桎梏下,乡镇政府安监工作永远也不会进步。
        以我见,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都应不失时机地健全专家队伍,针对重点危险企业的重大危险开展实质性、有效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国家安检总局借鉴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我国成功运行的模式,培养高起点、高智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按行业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可将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评价管理和行业危险专项管理等纳入其中),推行政府、社会和企业三者“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的高效能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其特点是高度专业性、高度专项性、高度针对性,有利于打破“僵化行政”。
        (二)探索建立政府、行会和企业互动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政府、行会和企业三者互动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是指一个大管理系统的运行机制。          政府是指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行会是指面向具有类似危险源的行业而适宜开展专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半官方机构(经费来源于政府和企业),一般可按化工、机械和建筑等主要危险专业划分,所以,行会实际上有三至五个。
        企业是指具有类似危险源的统归同一个行会管理的企业群,群数与行会个数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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