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理本企业公用系统故障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公用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公用系统故障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2.1危险性分析
供水中断、循环水系统异常甚至中断、仪表和控制压缩空气系统故障中断及输煤系统异常甚至故障停运等公用系统突发事件,将直接威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可能会造成机组降出力或被迫停运等事故,甚至导致全厂停电的重大设备事故。
2.2事件类型
公用系统故障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供水中断、输煤上煤中断、排灰、排渣系统故障、循环水中断或多台循环水泵及消防水泵故障跳闸、铁路专用线中断、化学除盐水中断、燃油供给中断等。
2.3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3.1供水中断的征兆:供水压力异常波动,管线泄露,雨、大雾、大风天气等。
2.3.2输煤上煤中断的征兆:输煤上煤系统设备多台故障、锅炉煤仓煤位报警、燃煤库存紧张、输煤系统火灾、煤场煤质差,存在大煤块等。
2.3.3排灰、排渣系统故障的征兆:脱水仓及联箱故障、#2泵房灰渣前池水位高、干灰系统输送困难、灰渣外运受阻等。
2.3.4化学除盐水中断的征兆:供水压力异常波动,管线泄露等。
2.3.5燃油供给中断的征兆:大雾、伴热管路损坏一时难以修复、油系统设备损坏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等公司班子成员
成员:安全监察室、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输煤运行部、供暖运行部、供暖维修大队、燃料采购部、物资供应部、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企审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武保部、后勤部、财务部等部门部长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3.2指挥部人员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发电运行部部长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值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运行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检修人员的职责:及时赶赴现场,了解、分析现场状况,消除设备缺陷。
安监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公用系统故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办公室(生产技术部)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应急救援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同时将情况报告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室及部门负责人。
4.1.2该方案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启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4.1.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1.4公用系统故障进一步扩大时启动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供水中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1全厂失电造成供水中断的处置措施
4.2.1.1.1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线路短路跳闸,电气巡检人员要检查输电线路是否清洁无杂物、有无放电现象,10KV配电室和6KV配电室有无误动开关设备。
4.2.1.1.2由于运行人员对10KV、6KV系统误操作造成的单、双回线失电的事故,运行人员应马上查清误操作项目,尽快恢复运行。
4.2.1.1.3发生线路跳闸事件时,首先要查清原因,测试线路绝缘合格,做好汇报工作,得值长令后重新送电,操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操作。
4.2.1.2循环泵故障跳闸造成供水中断的处置措施
4.2.1.2.1立即检查跳闸循环泵出口阀门关闭情况,如发现加压泵倒转立即手动关闭出口阀门。
4.2.1.2.2检查水泵跳闸原因,及时关闭出口门。
4.2.1.2.3启备用泵,恢复供水。
4.2.1.2.4查明循环泵跳闸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重新投入运行或投入备用。
4.2.1.3供水中断运行人员的处置措施
4.2.1.3.1立即关闭各水塔排污门、补水门。
4.2.1.3.2联系化学停运反渗透制水。
4.2.1.3.3联系除尘值班人员,关闭循环水供灰库加湿水门。
4.2.1.3.4联系除尘值班人员脱硫运行暂停补水或减少补水流量。
4.2.16.3.5按值长令,逐步恢复6kV、380V厂用电系统。
4.2.2输煤上煤中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2.1输煤上煤系统故障的处置措施
4.2.2.1.1单路上煤系统中断时,必须加强另一路上煤系统的检查和运行监护等级。
4.2.2.1.2双路上煤系统同时中断时,根据煤仓储煤情况及时采取降负荷措施。
4.2.2.1.3根据设备故障情况,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检修人力、物力,尽快恢复一路设备运行。
4.2.2.1.4由于燃煤紧张或煤质次造成的上煤中断,由运行部部尽快组织煤源及卸煤工作,启动燃煤紧缺应急预案。
4.2.2.2输煤上煤系统火灾的处置措施
4.2.2.2.1迅速启动输煤上煤系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4.2.3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常务副总经理宣布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4.3事件报告
4.3.1值长向电网调度汇报故障情况(包括机组掉闸情况、开关及保护动作情况,表计指示及光字报警等)、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事故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
4.3.2事件扩大时,由生产副总经理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最迟不超过1小时。
4.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4.3.4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
5.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
5.2抢险物资要定期检查、试验,确认完好。备件损坏或数量不足时,及时修复或联系购买。
应急处置成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其他险情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应急指挥救援指挥部,绝不能盲目处理,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扩大。
5.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合理配置应急资源,积极有效地协调好应急救援工作,尽快恢复公用系统正常运行。
5.4在公用系统故障后,要特别加强各机组运行参数的监视汇报工作。
5.5故障系统恢复正常后,各单元运行人员要对各机组主、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通知检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