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司变压器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变压器火灾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危害程度分析和事件类型
2.1危害程度分析
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变压器火灾会造成不同的后果,轻则造成机组降负荷等经济损失,重则造成爆炸、人身伤亡、建筑物倒塌等恶性事故。
2.2事故类型及事件分级
变压器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其等级标准分别为:
2.2.1特大火灾事故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2.2重大火灾事故
Ⅱ级: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2.3较大火灾事故
Ⅲ级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2.4一般火灾事故
Ⅳ级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2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2.2.1母线室。
2.2.2#1、#2、高备变变压器室。
2.2.3#3主变。
2.2.4输煤变压器室。
2.2.5除灰变压器室。
2.3可能造成的危害
变压器火灾会造成设备损坏、厂用电中断,如发生爆炸可能会造成厂房崩塌、人身伤亡事故。
2.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4.1变压器漏油。
2.4.2在变压器检修动火作业没正确办理动火工作票。
2.4.3变压器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4.4变压器短路故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等公司班子成员
成员:安全监察室、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输煤运行部、供暖运行部、供暖维修大队、燃料采购部、物资供应部、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企审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武保部、后勤部、财务部等部门部长。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
3.2指挥部人员职责
3.2.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物体打击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2.2事发部门负责人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2.3值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2.4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物体打击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3.2.5安监人员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变压器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监察室)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监察室)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同时将情况报告安全监察室及部门负责人。
4.1.2该方案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启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4.1.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1.4发电机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现人身伤亡时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发现焦糊味立即汇报当值运行负责人和本部门领导。
4.1.2值长安排人员核实。
4.1.3确认明火或相关数据已显示异常立即通知消防队。
4.1.4启动应急通讯网,各专业抢险组到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立,召开应急会议、明确前线指挥人员、组建现场工作组及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4.1.5扩大应急响应
4.1.5.1发生本单位人员独自完成灭火任务有困难的的火险时,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长的要求,启动外部应急通讯网,请求市消防支队和上级单位的支援。
4.1.5.2如不能有效控制火情,火势蔓延,可能造成建筑物坍塌或有爆炸危险时,应紧急疏散人员,并联系公安分局紧急疏散周围居民。
4.1.6应急结束
4.1.6.1应急结束终止条件
4.1.6.1.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4.1.6.1.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4.1.6.1.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1.6.1.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1.6.1.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
4.1.6.2当满足以上五个条件后,由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正式结束,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进入正常运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3事件报告
4.3.1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事故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
4.3.2事件扩大时,由生产副总经理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最迟不超过1小时。
4.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4.3.4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
5.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火灾的扑灭。
5.2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滤罐式防毒面具
5.3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5.4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火灾。
5.5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
5.6要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供的信息,确认致害原因,对症救治。
5.7尽快使受伤人员接受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保证救治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