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鄂北9标项目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有:
(1)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骨折等人身伤亡。
(2)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亡。
(3)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4)触电、雷击引起的伤亡事故。
(5)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6)火灾引起的人身伤亡。
(7)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
(8)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9)压力容器爆炸或泄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0)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11)有毒气体、食物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2)场内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3)其他如摔、扭、挫、擦、溺水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2 危害程度分析
鄂北9标工程各阶段、各部位生产经营活动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对工程参建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可能给项目部造成负面影响。
1.3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人身伤亡事故分为两级,即Ⅰ级、Ⅱ级。
(1)Ⅰ级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2)Ⅱ级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
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 危害源分析
鄂北9标项目工程型式多样,包括隧洞、明渠、暗涵、渡槽、水闸等,施工场地具有分布广、沿线长、地形复杂、环境恶劣、作业面小、高度高等特点,因此危险因素较多,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1 现场应急工作组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成立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
副组长:胡维刚 胡远军 任玉勇 刘丹辉
成 员:彭泓彬 刘 平 赵 威 董焱明 彭正银
樊小兵 冷 俊 石育松 王 勇 陈荆建
刘 克 周 斌 邱 兵 范新文 张 伟
李 伟 薛 超
2.2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项目部《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将应急管理机构(包括通讯方式)上报监理部、广悟部备案;
(3)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4)组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队,并对成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5)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6)建立值班制度,将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
(7)事故发生后,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8)及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并上报广悟部;
(9)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并就该次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10)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报告触电事故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组长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当地安监部门,同时向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广悟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理单位、鄂北局报告。
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情况紧急时可先进行口头报告,稍后再补充书面报告。
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人身伤亡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人身伤亡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处置方案,依照方案指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及伤者救援。
(3)处置方案启动后,应急工作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入工作状态,组织人员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4)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取得联系,方便进行人员救治。
(5)将现场救护、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广悟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做好伤者及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
(7)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2 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鄂北9标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响应分级对应事故分级。
(2)响应程序
1)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
2)根据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启动响应程序: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广悟部率领本指挥部(管理部)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鄂北9标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处置救援工作,措施包括:
a.迅速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地段人员,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事发现场安全警戒工作,根据需要向现场调派应急力量及物资。
b.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做好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c.组织各施工班组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给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
d.当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超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能力时,由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向广悟部应急队伍请求支援,并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工作组及救援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1)起因物、致害物明确,无发生群伤事故的可能,且不影响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如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倒杆塔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维护正常的生产运行,同时根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臵隔离,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防止运行设备受到影响。救援工作中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状态,在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使其恢复至无害状态。
1)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2)体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3)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堵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4)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时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5)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涌出鲜红血液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6)对四肢动脉出血,用绷带或三角巾勒紧止血时,可在伤口上部用绷带或三角巾叠成带状勒紧止血(第一道绑扎做垫,第二道压在第一道上面勒紧)。
(3)中毒急救: 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判断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质,及时向医疗救护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医疗救护人员准确施救。救援工作中要保证救援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再实施救援,救援过程要设专人监护、指挥。
(4)骨折急救:
1)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开放式骨折且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疗救护部门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退回伤口内。在发生肢(指)体离断时,应进行止血并妥善包扎伤口,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随送,最好在低温(4摄氏度)干燥保存,切忌用任何液体浸泡;
2)若怀疑伤员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可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臵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颊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3)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熟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腰部。
(5)挤压伤急救:
1)应尽早搬出或松解挤压处,并尽快将伤员移交安全地带;
2)有伤口时应包扎伤口,怀疑有骨折时或肢体肿胀时,予以夹板超关节固定。
(6)冻伤急救:将伤者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物覆盖或将冻肢立即浸泡在40-42摄氏度的温水中20-30min,至冻区组织软化,皮肤转红。对颜面部冻伤,可用42摄氏度的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在无温水的条件下,急救者可先将冻肢立即置于自身或被救护者的温暖部位,严禁烤火、搓雪、冷水浸泡或用力捶打受伤部位,受冻时间超过24h者,不宜复温。
(7)溺水急救:
1)发现有人溺水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2)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 发生困难,且又无法用手指除去时,可用两手相叠,臵于脐部稍上正中线上(远离剑突)迅速向上猛压数次,使异物退出,但也不可用力太大。
(8)高温中暑急救:发现有高温中暑者,应立即将中暑者从高温或日晒环境中转移到阴凉避风处休息。用凉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臵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中暑者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疗救护部门治疗。
(9)有害气体急救:
1)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应在做好自身保护(如现场毒物浓度很高应戴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2)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3)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疗救护部门及早对症治疗;
4)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送,头稍低并偏向上侧,避免呕吐物进入气管。
3.4 应急处置程序
(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事发单位疏散危险区无关人员。
(2)专业抢险及处置组调配人身伤亡事故应急资源,指导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并确保通信畅通。
(3)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迅速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并做好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保安及后勤保障组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工作,确保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设备及时到位。
(5)事故发生部门、班组在做好事发现场记录、保留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后,妥善安置死者遗体。
4.1 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负责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偿和补助,开展保险理赔及事故现场的整理、清理、恢复等工作。
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相关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4.2 调查评估
事发单位及相关单位应认真总结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应急预案,进行整体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建议。
4.3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预防措施
(1)以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 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3)狠抓习惯性违章的纠正、治理,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完善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消除隐患,改善作业环境。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鄂北9标项目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有:
(1)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骨折等人身伤亡。
(2)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亡。
(3)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4)触电、雷击引起的伤亡事故。
(5)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6)火灾引起的人身伤亡。
(7)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
(8)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9)压力容器爆炸或泄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0)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11)有毒气体、食物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2)场内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3)其他如摔、扭、挫、擦、溺水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2 危害程度分析
鄂北9标工程各阶段、各部位生产经营活动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对工程参建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可能给项目部造成负面影响。
1.3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人身伤亡事故分为两级,即Ⅰ级、Ⅱ级。
(1)Ⅰ级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2)Ⅱ级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
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 危害源分析
鄂北9标项目工程型式多样,包括隧洞、明渠、暗涵、渡槽、水闸等,施工场地具有分布广、沿线长、地形复杂、环境恶劣、作业面小、高度高等特点,因此危险因素较多,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现场应急工作组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成立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
组 长:毛宗荣
副组长:胡维刚 胡远军 任玉勇 刘丹辉
成 员:彭泓彬 刘 平 赵 威 董焱明 彭正银
樊小兵 冷 俊 石育松 王 勇 陈荆建
刘 克 周 斌 邱 兵 范新文 张 伟
李 伟 薛 超
2.2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项目部《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将应急管理机构(包括通讯方式)上报监理部、广悟部备案;
(3)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4)组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队,并对成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5)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6)建立值班制度,将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
(7)事故发生后,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8)及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并上报广悟部;
(9)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并就该次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10)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 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报告触电事故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组长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当地安监部门,同时向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广悟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理单位、鄂北局报告。
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情况紧急时可先进行口头报告,稍后再补充书面报告。
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人身伤亡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人身伤亡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处置方案,依照方案指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及伤者救援。
(3)处置方案启动后,应急工作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入工作状态,组织人员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4) 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取得联系,方便进行人员救治。
(5)将现场救护、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广悟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做好伤者及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
(7)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2 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鄂北9标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响应分级对应事故分级。
(2)响应程序
1)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
2)根据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启动响应程序: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广悟部率领本指挥部(管理部)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鄂北9标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处置救援工作,措施包括:
a.迅速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地段人员,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事发现场安全警戒工作,根据需要向现场调派应急力量及物资。
b.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做好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c.组织各施工班组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给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
d.当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超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能力时,由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向广悟部应急队伍请求支援,并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3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工作组及救援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1)起因物、致害物明确,无发生群伤事故的可能,且不影响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如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倒杆塔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维护正常的生产运行,同时根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臵隔离,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防止运行设备受到影响。救援工作中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状态,在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使其恢复至无害状态。
(2)创伤急救:
1)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2)体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3)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堵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4)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时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5)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涌出鲜红血液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6)对四肢动脉出血,用绷带或三角巾勒紧止血时,可在伤口上部用绷带或三角巾叠成带状勒紧止血(第一道绑扎做垫,第二道压在第一道上面勒紧)。
(3)中毒急救: 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判断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质,及时向医疗救护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医疗救护人员准确施救。救援工作中要保证救援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再实施救援,救援过程要设专人监护、指挥。
(4)骨折急救:
1)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开放式骨折且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疗救护部门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退回伤口内。在发生肢(指)体离断时,应进行止血并妥善包扎伤口,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随送,最好在低温(4摄氏度)干燥保存,切忌用任何液体浸泡;
2)若怀疑伤员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可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臵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颊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3)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熟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腰部。
(5)挤压伤急救:
1)应尽早搬出或松解挤压处,并尽快将伤员移交安全地带;
2)有伤口时应包扎伤口,怀疑有骨折时或肢体肿胀时,予以夹板超关节固定。
(6)冻伤急救:将伤者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物覆盖或将冻肢立即浸泡在40-42摄氏度的温水中20-30min,至冻区组织软化,皮肤转红。对颜面部冻伤,可用42摄氏度的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在无温水的条件下,急救者可先将冻肢立即置于自身或被救护者的温暖部位,严禁烤火、搓雪、冷水浸泡或用力捶打受伤部位,受冻时间超过24h者,不宜复温。
(7)溺水急救:
1)发现有人溺水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2)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 发生困难,且又无法用手指除去时,可用两手相叠,臵于脐部稍上正中线上(远离剑突)迅速向上猛压数次,使异物退出,但也不可用力太大。
(8)高温中暑急救:发现有高温中暑者,应立即将中暑者从高温或日晒环境中转移到阴凉避风处休息。用凉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臵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中暑者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疗救护部门治疗。
(9)有害气体急救:
1)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应在做好自身保护(如现场毒物浓度很高应戴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2)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3)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疗救护部门及早对症治疗;
4)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送,头稍低并偏向上侧,避免呕吐物进入气管。
3.4 应急处置程序
(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事发单位疏散危险区无关人员。
(2)专业抢险及处置组调配人身伤亡事故应急资源,指导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并确保通信畅通。
(3)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迅速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并做好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保安及后勤保障组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工作,确保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设备及时到位。
(5)事故发生部门、班组在做好事发现场记录、保留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后,妥善安置死者遗体。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负责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偿和补助,开展保险理赔及事故现场的整理、清理、恢复等工作。
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相关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4.2 调查评估
事发单位及相关单位应认真总结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应急预案,进行整体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建议。
4.3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预防措施
(1)以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 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3)狠抓习惯性违章的纠正、治理,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完善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消除隐患,改善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