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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系统异常事件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9月06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脱硝系统异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脱硝运行规程》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脱硝系统异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急工作。

2  事件特征

2.1  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脱硝系统设计标准低,以及锅炉燃煤供应紧张,脱硝系统异常可能造成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事件发生。当氨大量泄漏时易发生爆炸、火灾、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遇明火、高热也会引起燃烧、爆炸,同时氨大量泄漏对环境也会造成严重污染。

2.2  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2.2.1  锅炉烟气排放监测CEMS系统;

2.2.2  脱硝氨站内部各设备、管线、阀门、法兰等;

2.2.3  脱硝氨站至脱硝反应器区的系统设备、管线、阀门、法兰等;脱硝反应器。

2.3  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及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3.1  在氨站:液氨(氨气)系统连接阀门、管道及附件损坏、开焊、裂纹,或充装过程中卸料软管爆裂等原因造成的大量泄漏,泄漏点尚可切断与系统隔离,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

因气氨罐、气氨母管遇高热、超压造成罐体根部阀门、法兰或罐体、管道爆裂,致使大量气氨泄漏和脱硝系统全部停运。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机人身安全,甚至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污染物严重超标的环保事件。

2.3.2  在反应区:由于含SOx的低温烟气中注入氨,在催化剂层产生硫酸氢铵(NH4HSO4),他会导致催化剂的微孔结构闭塞,性能下降,污染物排放超标。

由于锅炉异常燃烧,烟气中的灰尘造成反应器催化剂的堵孔现象会造成催化剂层前后的压差上升,影响装置的脱硝效率,污染物排放超标。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人员构成

指  挥:值长

成  员:安监环保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除尘脱硫部等部门负责人,集控机长、脱硫、化水运行班长及当班所属运行人员

3.2  职责

3.2.1  指挥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3.2.2  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2.3  集控机长、脱硫、化水运行班长的职责:协助值长、指导运行人员进行异常处理。

3.2.4  运行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4  应急处置

4.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  在化水氨站区域、脱硫CEMS脱硝、发电部SCR反应区域的系统异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4.1.2  各部门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

4.1.3  应急机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1.4  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造成人身伤害时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造成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在SCR反应区:

当锅炉SCR氮氧化物排放指标持续上升或达到控制值时,当值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汇报当班值长,立即采取如下有效措施:

4.2.1.1  降低机组负荷从而降低锅炉炉膛温度和烟气量,减少NOx的生成量。

4.2.1.2  降低锅炉的氧量使炉膛后部缺氧燃烧降低NOx的浓度。

4.2.1.3  发电部集控运行人员应加强对反应器烟气温度的监视,当烟温低于320℃时,不得投入脱硝设施运行,并记录好原因和时间,通知安监环保部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4.2.1.4  由于锅炉异常燃烧,烟气中的灰尘造成反应器催化剂的堵孔现象会造成催化剂层前后的压差上升,影响装置的脱硝效率,污染物排放超标,运行人员监视催化剂层前后的压差(如堵灰出现,压差会缓慢上升),同时进行反应器的吹灰,降低催化剂层前后的压差。

4.2.2  当因脱硝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时:

4.2.2.1  当值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汇报当班班长、值长,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各方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烟气排放指标恢复正常,并将情况汇报至安监环保部。

4.2.2.2  需要停运环保设施处理设备缺陷和故障时,值长需汇报发电部、安环部领导、总工程师和生产副厂长,由环保专工电话请示市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停运环保设施处理设备消缺和故障。

4.2.2.3  环保部门要求停运发电机组消缺的,应由值长立即请示电力调度部门安排机组停机消缺。

4.2.2.4  发生脱硝装置设备故障时,检修部应立即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脱硝装置处理完缺陷和故障,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恢复运行,并在脱硝装置运行正常后24小时内将脱硝装置设备缺陷和故障处理情况及停运和启动时间书面报告环保部门和电力调度部门。

4.2.3  脱硫CEMS区域:

净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故障、监测数据偏差引起NOX排放超标的,安监环保部及时通知运营方,更换表计,同时向环保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4.2.4  发电部化水氨站:

4.2.4.1  发生氨气系统阀门、接口等少量氨泄漏突发事件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检查自动喷淋系统已启动或就地按钮启动。在保证个人安全条件下,立即切断漏点上游最近的阀门。逐级报告班长、值长。必要时接通上风口的消防水对泄漏处进行大范围稀释,直至氨浓度测试符号要求。

4.2.4.2  发生氨系统大量泄漏突发事件时,气体探测器应自动启动喷淋系统,并发出报警,发现人员最快时间穿好正压式呼吸器及防化服到就地检查喷淋系统的自动投入情况,判断部位,能消除的立即消除,并立即上报班长,逐级上报至公司领导。做好自身防护后,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疏散周围作业人员。救援人员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并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稀释,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值班人员停止氨站全部管线供氨和附属设备,关闭缓冲管供氨截断门,停运各炉脱硝系统。

4.2.4.3  发生氨系统爆炸突发事件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启动喷淋,联系电气操作组停止氨站配电间上游开关。穿好正压式呼吸器及防护服,尽可能沿上风口路线关闭液氨储罐出口二次门和其它储罐的联络门,用足压的消防水对泄漏处上方进行冲浇并组织附件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等待应急救援队伍施救。

4.2.4.4  发生大范围的液氨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设备损坏,并对周边区域造成威胁或危害,发电部主任应立即向厂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在启动应急预案展开自救的同时,要求实施社会性应急救援,并根据风向、风速及液氨泄漏情况,紧急通知有可能受到威胁和危害的相邻区域、单位、周边居委会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

4.3  事件报告流程

4.3.1  值长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脱硫系统异常事件的基本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4.3.2  事件扩大后,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4.3.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5  注意事项

5.1  处置氨泄漏事故时,必须加强个人防护,根据作业情况,穿戴防护用品。进入高浓度现场时,必须配戴好防毒面具。

5.2  进入氨区及作业面较小区域之前,必须看清风向,人员尽量保持在上风口范围。

5.3  作业人员要熟悉掌握氨的特性及危害程度,杜绝盲目作业。

5.4  各部门生产人员在脱硝异常事件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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