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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不能“掩耳盗铃”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众所周知,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近日,笔者到部分工矿企业调研时发现,一些单位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时,图形式、走地场,其培训质量大打折扣。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又不利于安全生产。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培训应当引起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根治。

据悉,“掩耳盗铃”式的培训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新工人入厂培训“缺斤少两”。有的企业在对新工人进行培训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赶任务、添劳力,没有按安全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安全培训,而是采取“速成班”的方式进行培训。“规程”明明规定“新工人培训不少于3个月”,有的单位只培训一两个月就安排工人上岗工作。由于培训时间短、培训质量不高,部分新工人上了岗就违章、干点活就出事。出了事故后,有的单位不惜挑灯熬夜造假培训档案以训会事故调查。

业务骨干培训“偷梁换柱”。调查中笔者发现,有的企业在选派生产骨干、班组长、安全员外出进行安全培训时,怕生产任务完不成扣工资、罚奖金,尽量不让生产业务骨干、班组长、安全员外出学习培训,而是采取“偷梁换柱”的办法,让本单位休病号、歇工伤的人员代培代训,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了“培训专业户”,长期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应付上级检查。而部分生产骨干、班组长因长期得不到“充电”,安全素质明显下降。据统计,目前企业“三违”现象、工伤事故80%以上多发生在生产骨干、班组长身上。

岗前培训“三言两语”。有的企业在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时,培训走形式,内容三言两语,时间少得可怜。有的利用班前会三五分钟的时间,把培训内容简单地念一遍,把考试试题、答案一并发给职工,让职工比葫芦画瓢,就算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有的为了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培训任务,不惜采取不培训报培训、少培训多报数等欺骗手段和方法,糊弄上级,骗取荣誉。

为了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有力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此,笔者给那些采取“掩耳盗铃”式的安全培训的单位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培训。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量化考核制度,定期对基层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安全培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严肃的处理,并追究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安全培训任务,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动态抽查培训人员,提高职工安全培训质量。要建立职工安全培训动态抽查制度,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在进行动态安全检查的同时,采取动态抽查、现场组织职工考试,检验培训质量是否过关。要重点抽醒一线班组长、生产业务技术骨干,避免的杜绝安全培训“缺斤少两”、“偷梁换柱”和“三言两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真正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三是改进培训形式,创新培训方法,实现安全生产。在安全培训中,要坚持“抓住刚刚入厂的,培养教育带‘长’的,不断提高在岗的”安全培训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业余相结合、安全知识与业务技术同步培训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创新培训形式,改进培训方法,创造性地采取“现场安全知识有奖赛”、“班组安全互查”和“职工你提我答”等寓教于乐、职工喜闻乐见的方法,加强 培训,以此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变能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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